斯文: 为法轮功辩护
法轮功哪怕罪恶滔天,也有宪法保障的信访、申诉、公平审判、免于酷刑虐待、合法抗议的权利。任何蓄意剥夺或镇压合法行使这类权利者都是违宪,都是危害全社会的安全的头号敌人,是中华民族的公敌。
一个国家如果不能保障坏人的权利,就不能保障好人的权利。因为,只要宣布好人为坏人并且剥夺他的申诉权,好人就没有机会说明真相。法轮功哪怕罪恶滔天,也有宪法保障的信访、申诉、公平审判、免于酷刑虐待、合法抗议的权利。任何蓄意剥夺或镇压合法行使这类权利者都是违宪,都是危害全社会的安全的头号敌人,是中华民族的公敌。
如果允许这类公敌去残害我们不喜欢或视为恶魔的言行思想,或者为安定大局起见不去为维护我们反对的观点的权利而斗争,我们就是自我放逐于危险的境地。下一步,人们会以同样的理由支持或纵容权势者迫害我们。这就是建国初期纵容共产党的教训,也是彭德怀被害案留给我们的教训。那些纵容了毛泽东的人,自己很少有得到好死的。
作为相信科学和人道的独立知识分子,我不相信法轮功,也不相信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但我坚决捍卫他们的合法权利,因为我是捍卫全社会的安全。社会的安全主要是被权势者的迫害而侵害。那些不知道尊重法轮功的权利的人,不配享有自由,也不可能长期稳定地享有安全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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