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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圣公会败诉 需缴税1.8亿

【大纪元1月28日讯】(大纪元综合报道)香港高等法院昨日裁定香港圣公会需就大埔鹿茵山庄发展项目,缴付1.8亿元利得税款。圣公会表示要研究判辞及召开教区会议,才决定是否再提出上诉。

高院法官裁决时表示,香港圣公会虽然是宗教组织,但没有证显显示,他们是慈善组织,所以需缴纳1.8亿元税款。

圣公会在1990年代与长实合作,大埔圣基道儿童院地皮发展住宅楼盘鹿茵山庄,从中获利至少4.5亿元。税务局指圣公会的行为等同做生意,征收利得税逾1.8亿元,圣公会不服上诉高院,自称作为宗教团体,所有收入均作慈善用途,政府不应征税。

圣公会在93年,与地产商长江实业合作,以换地方式将大埔圣基道儿童院用地,发展为鹿茵山庄,获取3亿元及120个住宅单位连同车位,出售后最少获得1亿5千万元。税务局指圣公会换地作商业用途,取得金钱利益,要支付利得税。向圣公会追讨利得税,但圣公会不服,向高院上诉,认为教会的收益都是用于慈善用途,应获免税优惠,不过,法官质疑圣公会卖地收入,并非全数用于本港,部分会用于澳门,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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