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

德国法院判决:经常旷课者当开除

【大纪元2010年1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吉男德国报导)一个高中生在七个月内旷课25次,因而收到了学校发出的开除警告。该生不服,把状纸递到了法院。近日,德国拜罗伊特行政法庭作出判决:学校没做错!

事件回放

拜罗伊特市一所文理中学有一个经常旷课的学生。这个18岁的男生目前上12年级,按计划应该在明春完成毕业考试。但从去年十月到今年一月,他无故缺勤达17次。校方为此提出严厉警告,并要求他“告病”时出具医生证明。

该生的父母找到校领导,声称他们知道孩子缺勤,通常是在下午,因为他说这时候经常头痛,感到恶心。这些症状有时上午也出现。他们解释儿子之所以不能提供医生证明是因为中午时间医生诊所都关门。他们还认为儿子因身心医学原因逐渐形成了“学校恐惧症”。

对此校领导则予以反驳,他们认为该生没有按照规定请假,并在两日之内提交医生证明,甚至没有口头报告校方,因此其行为就是旷课。今年五月,他在学校纪律委员会面前表示,自己已经三周没有缺席。以前没有请假是他的过错,他愿意改正,他觉得自己就是缺乏“纪律意识”。但学校执意采取措施,对该生发出了开除的警告。于是学生就此向法院提出控告。

行政法庭经过开庭调查,驳回了这一控告。理由是“法庭不怀疑学校的开除警告具有事实依据”。作为原告的学生从2010年二月起,没有按照规定为其缺席提供医生证明,而是在三个月后提交了一个“总证明”。因此学校的警告是适宜的。针对法庭上该学生说“是一系列愚蠢的偶然事件导致了缺席”,庭长表示“你应该把你的能量和智慧用到继续上学方面”。在法庭辩论时,该学生的母亲指责多个老师丝毫不懂教育学和教学法,而该学生自己承认从八年级开始,就经常逃学。但是他坚称,不是不爱上学,而是害怕在毕业考试前被开除。于是庭长说:“那你只有好好上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