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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豪宅应以面积总价及尊贵品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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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 2日电)台北市政府有意开征“豪宅税”,调高豪宅房屋税,以楼层、车位、保全等来定义豪宅。不过,房仲业者认为豪宅应有双重意义,一是面积与总价够大够高,二是尊贵品味。

台北市长郝龙斌表示,“豪宅”并非以面积、市价来认定,而是采楼层户数、车位、保全等客观标准判定;市府财政局进一步考量地段好坏的“路段率”、房屋结构,以及参考中介业者看法等因素。

信义房屋表示,豪宅的产生不是房地产商和政府所左右的,而是由消费者认定与群聚形成,豪宅的产生有地理和人文与设计的因素。

具体来说,所谓“豪宅”至少应具备三个特性,包括地段与产品的稀少性、建筑与设计的尊贵性、名人与豪客的群聚性。

信义房屋指出,在台湾,豪宅的广义定义应该包含至少逾70坪、4房的格局;至少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总价;座落在市区精华及稀有地段;最好有黄金地段门牌;每坪营造成本10万到30万元间;比照元首级的保全管理;以及由国际级知名建筑设计师或建商设计。

在设施方面,豪宅应有精致与低调奢华的公共设施(包括有招待所、2到5辆的停车位);能抗七级大地震的耐震、制震结构,并具有知名度、指名度达一定水准;整体住户是影视或政商名人入住;房屋价格较区域内房产价格相对抗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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