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首例 亿万富翁零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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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郭靖康编译报导)两个月前去世的德州大亨可能成为美国第一个不需缴纳遗产税,可以如数把财产传给子孙的亿万富翁。

据《纽约时报》报导,77岁的邓肯(Dan L. Duncan)于三月底死于脑出血,这位当年说话轻声细语的农场毛头小子,由一万美元及二辆丙烷卡车起家,建成了天然气处理厂与输送管王国,最终使他成为休斯顿首富。

邓肯名列福布斯全球富豪榜第74名,财产总值约90亿美元。如果生命提前三个月结束,至少需缴纳45%的联邦税;如果有幸活过2011年1月1日,则有更高的税率在等着他,可能高达55%。

由于国会同意2010年免征一年的遗产税,邓肯先生的四个孩子和四个孙子省下了数十亿美元。若在其他年头,有很大一部分都得上缴国库。

美国于1916年颁布遗产税法,第一个亿万富翁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在1937年去世时,支付了70%的遗产税。自那时以来,不动产税率上下波动着,但这是第一次出现完全免税。

在邓肯后裔幸运地获得巨大免税利益之时,那些财富少得多的人却要交税,心里肯定是无法平静的。在今年1月1日之前,个人财产超过350万美元,或夫妇财产超过700万美元,都必须就超过部分缴交遗产税。

虽然美国每年只有5,500笔财产须缴交遗产税,当国会于2009年底意外决定免税一年时,却可能引发巨浪,弄不好就像开启潘朵拉魔盒一样。

财务顾问警告,继承人在权衡美国老年人生命的决策时,恐怕会出现一些令人心寒的因素。一些财产律师担心,客户可能出于对免税的考虑,让生命之光已尽的亲属,靠机器维持生命硬拖到2009年后;或者更让人心寒的是,在生命之光还在飘摇之际,就放弃挽救生命的措施,以促使其在2010年底前熄灭,赶上免税优惠。

一年的免税条款是布什总统于2001年所签署,是其减税计划中的畸形条款。虽然民主党承诺在夺回国会控制权后,将弥补差额并恢复课税,但在去年12月底并未达成一致协定。参议院财政委员会试图采用一种折衷的办法恢复征税,但即使这一努力取得成功,能否追溯或适用于2010年往生者,目前还不清楚 。

许多律师表示,邓肯的继承人有能力发动一场激烈的法庭战争,挑战任何追溯税法是否违宪。

邓肯家族代表、遗产及其商业继承人没有对此作出回应。邓肯遗嘱写于2006年,于2008年修改,保存在休斯顿哈里斯县法院档案里。当时多数遗产策划师认为,国会不可能免税。长期以来,联邦法律一直允许将遗产无限量留给配偶而不需纳税。20几年前,邓肯就把房子、牧场及价值数亿美元的股票留给妻子。

但大部分财产还是留给子女和孙辈,若在2009年或在2011年,这些遗产都要课税。

儿女继承的遗产除了船、珠宝、汽车、猎枪和5500英亩备有打猎设施的德克萨斯农场等个人财产外,还有邓肯创立的天然气与输送管王国的两大公司: EPCO和Dan Duncan L.L.P.的持股,包括一亿股Enterprise GP Holdings的股票,在邓肯去世前一天的收盘价为43.23美元,单单这一项的遗产税就达20亿美元。

最新的资料显示,2008年,美财政部遗产税课税收入超过250亿美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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