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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大陆人士庇护机制待修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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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康世人台北5日电)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今天表示,正等立院通过修法草案建立大陆人士来台寻求庇护机制,一旦通过,未经许可入境台湾的大陆异议人士,未来将可以政治考量专案给予在台长期居留。

因在网路批评中国大陆当局独裁而遭判刑被关后,辗转来台寻求政治庇护的大陆异议人士蔡陆军和类似状况的异议人士,今天召开记者会控诉自己来台寻求政治庇护多年,却无法取得居留权,无法过着正常人生活。

对此,刘德勋指出,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寻求庇护事宜,是根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条例)第17条第4项规定,如经许可入境的大陆地区人民,可依“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中“领导民主运动有杰出表现之具体事实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险者”规定,申请在台长期居留,但如果大陆地区人民未经许可入境,就无法使用上述规定。

不过,刘德勋说,基于人道考量,若经我方查证确有因政治理由受迫害的情节,依内政部订定的“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相关规定,由内政部核准专案许可在台停留,并协助转第三国寻求政治庇护。

刘德勋表示,为使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寻求庇护的处理机制更为妥善完备,经陆委会和内政部等相关机关共同研议下,配合难民法草案的立法,提出“两岸条例”第17条修正草案,建立大陆地区来台寻求庇护机制,放宽未经许可入境大陆地区人民,可适用“两岸条例”第17条第4项规定,申请政治考量专案许可,在台长期居留,以落实人权立国理念。

刘德勋指出,上述草案已于98年12月31日送立法院审查,等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后,就可建立完善的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寻求庇护机制。

有关媒体报导蔡陆军等人因属于非经许可入境的大陆地区人民,刘德勋说,正由内政部依上述规定,给予专案许可在台停留,并协助转赴第三国寻求政治庇护;政府还提供生活费支应每月新台币2万元等生活照料。

刘德勋表示,未来“两岸条例”的修正草案若修法通过,蔡陆军等人就可向主管机关内政部提出政治考量专案长期在台居留的申请,以确保他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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