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美国国会(七): 弹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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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5日讯】(美国之音2010年 9月 14日报导)美国国会参议院结束夏季休会,9月13号复会第一天就举行了关于新奥尔良联邦法官托马斯.波提亚斯(G Thomas Porteous)弹劾案的听证。

*弹劾的两大作用*

美国宪法规定国会可以弹劾政府官员,包括政治任命和民选的官员。
美国之音杨晨历史学家里奇

美国联邦法官是终身职务。布鲁金斯研究所司法问题专家本杰明.维提斯Benjamin Wittes说, 弹劾是解除联邦法官职务的途径,弹劾的另外一个作用是解除总统的职务。

他说:“比如一个总统要是犯下严重行为,对国家利益造成危害,人们就要设法把这个总统赶下台。美国的宪法制定者们当时认为可以利用弹劾让总统下台,避免总统遭到政敌暗杀。”

*弹劾程序从众议院开始*

受到国会弹劾的波提亚斯法官1994年由克林顿总统任命为联邦法官。他的罪名包括收受贿赂、向国会撒谎、用假身份申请破产等等,并于2007年受到联邦调查局调查。

国会认为他的行为违反了公众的信任,不适合再担任联邦法官。

目前托马斯.波提亚斯法官的弹劾案已经进入参议院程序;众议院已经在3月份一致通过对波提亚斯法官进行弹劾。
布鲁金斯网站布鲁金斯研究员维提斯

参议院历史学家唐纳德.里奇(Donald Ritchie)说,弹劾程序必须从众议院开始:“在众议院只需要简单多数就可以通过弹劾案。 众议院的弹劾就相当于提出起诉(indictment),参议院的程序相当于审判阶段(trial)。”

参议院12名议员组成的特别委员负责审判;审讯之后特别委员会提交报告,交由参议院投票。

如果有三分之二的参议员赞同, 波提亚斯将失去他年薪17万4千美元的联邦法官职务以及退休金。

*1999年后第一次国会弹劾案*

托马斯.波提亚斯虽然只是一名联邦法官,但这个案件引起媒体广泛报导,因为这是1999年克林顿总统被弹劾以来的第一起政府官员弹劾案。

美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七名联邦法官被弹劾;只有两位总统被弹劾过–安德鲁.约翰逊和比尔.克林顿总统。他们都是在众议院被弹劾,到参议院没有通过,所以他们得以继续担任总统。

历史学家里奇说:“尼克松总统当年面临弹劾,而且很可能会弹劾成功,所以他选择了辞职。”

*这类案件有可能受刑事审判*

布鲁金斯研究所的维提斯说,像波提亚斯法官这类的案件当然也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收贿和腐败,以及向FBI撒谎,这些都是可能受到刑事审判的案件。如果没有受到刑事处罚,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是否继续让他担任目前的职务,这就是弹劾要解决的问题。”

不过维提斯说,即使法庭判决有罪,联邦法官也可以拒绝辞职,所以只有国会弹劾才能解除法官的职务。

如果众议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弹劾案,那么在参议院通过可能性也很大;如果众议院的投票是按党派划分,就像当年克林顿总统的弹劾案那样,那么在参议院也很难得到三分之二议员的赞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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