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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决心 台12年国教经费入法

【大纪元1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3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教育经费编列与管理法修正案,行政院长吴敦义说,这代表政府推动12年国教决心,不但今年编预算,更在法律规定让政策延续,这是国家永续经营必要的甜蜜负荷。

他并说,虽然社会上对经费配置与入学方式等问题仍有仁智之见,但政府有决心克服困难,一定在不会排挤原有教育经费的前提下努力推动。

教育部表示,为配合12年国民基本教育将于民国103年实施及实施前的推动工作,需有充足的教育财源,以保障政策执行,因此提出教育经费编列与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教育部指出,100年度至109年度推动12年国民教育所需经费每年度预计新台币200亿至300亿余元,约与近3年度决算岁入净额平均值由21.5%提高至22.5%,成长1%所增加的金额200余亿元相当,将优先用于推动12年国民基本教育,以确保12年国民基本教育推动经费无虞,而近年来虽然政府财政困难,但全国教育经费仍逐年成长,显见政府对教育的重视。

通过的修正草案明定,将各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合计应不低于该年度预算筹编时之前3年度决算岁入净额平均值的21.5%提高至22.5%;增加的教育经费预算,应优先用于推动12年国民基本教育。

草案规定,公、私立幼稚园、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教职员的薪资依法课征所得税所增收入额度,不计入22.5%算定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