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思:人心冷漠折射中国社会问题

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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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1月04日讯】“佛山2岁童被车反复辗压 18名路人漠视”、“东莞女白天在路边遭强暴达半小时,无人施救”“男子撞伤人后将受害者活埋 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这些离奇的交通事故和见死不救的冷血现象,令媒体公众哗然,举世震惊,引发国民大讨论。

民众“道德低下”应归罪于中共的专制体制

佛山辗童案中有路人说我真的没看见。也许这不是谎话。在这个“人人奔小康”的时代,很多人脑子里想的都是如何赚钱,心目中除了钱还是钱。对眼前发生的一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漠不关心。尤其是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情绝对坐视不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造成中国社会道德整体下滑,民众“道德低下”的根本原因,恰恰是中共以私为本的体制造成的。

海外著名评论人士李天笑认为:中共正在企图把悦悦遭车辗的负面影响嫁祸到民众“道德低下”身上。假借“道德”棍子打人等,都是为了逃避责任。共产党摧毁了中国传统的敬天信神和善恶有报的道德伦理系统,取而代之为阶级斗争哲学和一整套流氓行为准则,如整人坑人、无情无义等。

原河北人民广播电台编辑朱欣欣表示,人们自我保障的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信仰自由,各方面的权利得不到落实,人们就没有这种责任。以权利为核心的道德建设模式是彻底失败的,道德建设是要靠民间自觉参与的,而信仰的核心是道德。而中共专制的制度是导致小悦悦离开以及道德沦丧的主要原因。

在铁血论坛上,一位在日本的网友发表“广东2岁女童被辗案 我们丢人丢到了日本”的帖子。日本东京一位教授拿出日本晚报冲他说了一句话:“中国现在是一位金钱富翁,但是毫无疑问,同时也是世界上精神最贫穷的国家”。

《每日经济新闻》评论:小悦悦的悲剧,是在以一种极端残忍、极端血腥的方式,告诉我们:道德病了,人心病了,制度也病了,而且病得不轻。很显然,小悦悦的遭遇,又一次次戳破了我们社会的道德脓疱,推倒了那些虚华与矫饰的沙塔,也是对GDP神话的某种嘲弄。

借命案出名、贴金,无耻至极!

中共治下,道德沦丧,善恶是非颠倒。坏事可以变成好事,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

西安赵晓毛两次冒充佛山辗童案中肇事司机和路人,蓄意“恶搞”,为自己扬名。“我做这个事确实是为了出名。谁不想出名,难道你不想出名?等出了名之后,那肯定是好处多得不得了。”

他确实因此名扬全国而“获奖”,行政拘留10天。

然而,比赵晓毛更卑劣、更无耻的,要数中共欺世盗名的伎俩。中共俨然以道德卫道士自居。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代表省委、省政府到医院去看望小悦悦。省社工委牵头在近日召开 “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的系列座谈会。高度赞扬陈贤妹的义举并给她发奖金2万块钱。

其实,对高尚的道德行为发奖金,就是对人类道德的亵渎与践踏。

评论家横河:“这是一个在其它任何国家都见不到的现象,没有一个国家,没有一个国家的执政党或者是政府,要在这种事情上大炒特炒的为自己去抢这个声誉、名望的,从来没有的。给人家提供奖金,是一个由中共主导的,对社会上好的道德行为的一种庸俗化的表现、物质化的表现、金钱化的表现,只有在中共的领导下才会出现这样的行为。”

央视将“冷漠”进行到底

据参与网报导,截止10月26日,大陆凯迪、天涯等网站连续五天抗议央视“新闻联播”拒绝报导“小悦悦事件”。面对全国各地方媒体纷纷报导与评说追踪,央视“新闻联播”一直拒绝报导“小悦悦事件”,直到10月26日,“新闻联播”也未见“小悦悦事件”相关报导。这一新闻处理态度令网民直称“冷漠之最”、“冷漠之根”,让全国网民愤怒不已。

网上的河螃蟹:“堂堂的中央电视台,各个频道都没有报导小悦悦事件。中央电视台口口声称为大众服务,难道就是这样服务的吗?中央电视台,如果你们有点社会良知,就报导吧,别让国人再唾骂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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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河蟹很强大!!!社会需要稳定!!!一个小女孩而已,怎么比得上和谐来的重要? 如果报导了那就不叫CCAV了!!!CCAV眼里没有百姓只有领导!”

中央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自我解嘲说,“我是党的一条狗,坐在党的大门口。党叫咬谁就咬谁,让咬几口咬几口。”

“法治”社会缺失法制

南方网上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在“为什么道德国度面临道德解体危机”文章中指出:“法律沦为权力与金钱的工具。很显然,中国的法律面临政治和金钱的双重压力。结果怎样呢?法律只是工具,要不成为政治的工具,要不成为金钱的工具。中国只有法律的条规,而没有“法意”,法的精神。西方意义上的“法律秩序”(law and order)在中国并不存在。当法律成为权力或者物质利益的工具时,谁来保证“善”的行为?又有谁来惩罚“恶”的行为呢?”

羊城晚报讯:广东法律工作者在一次座谈会上就“小悦悦”事件带来的反思、争论和建议展开了讨论——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李军:近年来,由于社会转型期,大量新的道德事件出现后,什么都立法,什么都归罪。似乎法律成了“万能”机器,什么都能摆平,其结果是“有问题,就要立法,立法之后司法,又出现问题,然后再讨论立法”的恶性循环,法律立了不少,管用的不多。

广东粤通律师事务所主任肖文齐:目前我们法律规范对此类事件的处理有缺陷:撞死人比撞伤人赔得少,救下来去医治或者评定残废后却比撞死人赔偿得多。这种法律的设计本身是有问题的。

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律师:为了提倡乐善好施的社会风尚,有必要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好心人免责”的规则,为救助人规避可能遭受的法律风险。

日本朝日电视台时政节目中一位嘉宾发表如此评论:“犯人居然打电话找女孩的父亲谈判,这种事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这说明,中国的司法社会还不成熟,有些人还以为有钱可以摆平一切,中国离法制社会还很遥远”。

香港网友“中环花”说:根据香港法律,独自将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留在家中,以及让同样未成年的哥姐照顾弟妹,都属于犯罪行为。如果独留的小孩发生意外,政府可根据案情严重程度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如果儿童因为父母疏于照顾而出现严重意外,他们可能会被判处监禁,政府也有权依法剥夺他们对小孩的监护权。正是因为有严格细致的法律规管,香港儿童的意外发生率要远远低于内地。

对比港澳,中国大陆社会保障体系成问题

南方网付可在文章“香港:疏于照顾小孩 家长可被判监”中介绍了香港相关的社会保障机制:香港儿童安全促进会项目主任崔凤鸣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在香港的公共屋苑中,香港政府都设置有临时托管中心,如果家长上班期间,小孩可以安排进入这类托管中心,由社工照顾,除了政府之外,香港大量NGO组织也开设了类似托管中心。

南都记者 蒋乐进撰文“澳门:路人见死不救 可被判刑1年”。文中澳大法学院助理教授邱庭彪博士指出:澳门不会出现“见死不救”的情况,原因是不会惹来经济麻烦,消防急救一般在五六分钟内赶到。在政府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方面,伤者有了保障来兜底,路人可能遇到的麻烦不存在,才会热情救助。

邱庭彪博士介绍说,“小悦悦”事件如果发生在澳门,可能会涉多个法律条文。若消防、医生等未能救助,也会面临更严厉刑罚。现场抢救运送伤员并运送到医院是消防局负责,产生的抢救费用不会要求使用者承担。伤员到了医院急救室无论有无付费,医生必须抢救。”

旁观者还是践行者

腾讯网安海波在“被‘审判’的路人”一文中,对小悦悦事件进一步追踪。陈先生是辗童案中“18路人”之一,这些日子他的生活很受干扰,生意做不了,被辱骂短信和电话困扰,有位网民甚至每天发十几条短信痛斥辱骂诅咒他“畜生不得好死”,“声言要杀死陈全家”。而类似这样的狂人在网上就更多了,跟帖中对“18路人”一片“皆曰可杀”之势。

面对这种极端状态,腾讯网上一批学者撰文呼吁“反思冷漠,但母道德审判”、“反思辗童案别苛责他人放纵自己”、“嫉庸如仇,不惜苛暴?”、“嫉庸与从庸,矛盾还是互补?”

网友“梦”:做一件举手之劳的好事难道真的这么难吗?责骂已经没有用了,让我们反思吧!否则,小悦悦的死就不值得了,她是派来唤醒我们迷失的“心”的,我们觉醒吧!

网友DJ晓红:小悦悦已经走了,伤痛!当老人摔倒、当陌生人遇到困难,请让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网友刘友帅:我们的爱没有消失,让我们勇敢一点,这个社会需要我们的爱。小悦悦一路走好,悦悦的父母要坚强!加油!

网友MISS蕾子:小宝贝~天堂上不会再有车来车往,也不会再有人性的冷漠与麻木,我们为你祈福!也希望这次小生命的代价换来的是人们的良知~~

网友:一代不如一代,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丧失殆尽。人人都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你、我、他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网友:小悦悦事件暴露出的毫无人性,我们应该感到耻辱。找回我们的良知,复苏我们的人性。

网友:好的秩序,需要有道德的人来推动。“我吃亏大家受益” 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做到。我愿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网友:彭宇案的确让人感到费解,但我们不能因为好人被冤枉,就忘了自己的道德义务。虽然一个人的力量不足以改变舆论导向。但是我们有义务坚守自己心目中的道德底线,忘掉彭宇案的不快,只有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才会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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