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河北正定奇闻 不配合挖坑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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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2月28日讯】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在2008年8月7日西平乐乡绑架七旬老人的奇闻,当人家属以“不配合强奸绑架”为论题在天涯论坛发贴,众网友评论的义愤填膺,纷纷回帖。孰不知,燕赵大地,古郡正定英豪辈出,奇闻倍出。2009年1月,如出一辙正定县公安局对当事人亲属实施“强奸行为”亲属被以“不配合强奸,挖坑活埋”的方式公诉到检察院。文化名城能有如此之高智商的官员,何愁正定不扬名天下,官员的政途不扶摇直上,在粉饰下的太平安宁,百姓何愁不安居乐业。大家可观赏一下高智商的“不配合强奸,挖坑活埋”的精彩表演。

公安局协警办案,检察院退补,骑虎难下

2007年7月21日正定县公安局城区分局协警李瑞华在办理张兴华、张军芳一案时,丧尽天良对13岁儿童张衡刑讯逼供,又趁家里没人时对13岁儿童骗取物证。李瑞华因为和案件当事人岳月强有关系,为岳月强收集假证,又带领岳月强家属参与办案。为帮助岳月强拿到12万巨额资金,陷害张兴华,对张军芳以刑待罚,企图以治安处罚200元帮助张军芳逃脱法律制裁。张兴华妻子多次到检察院反映李瑞华违法办案问题,检察院多次退补,更换正式办案人补充侦查,最后追诉张军芳。案件真相水落石出,公安局检察院难辞其咎,案件陷入两难之境。

公检法等众多机关手捧烫手山芋,互相传递

检察院将错就错,将两人一起公诉,案件在2008年1月移送到法院。法院了解清楚案情以后。感到案情复杂,于是上报县政法委,纪检委、纪工委、人大,都参与调查。卷宗在不同的部门互相传递,人人都感到山芋烫手,不愿接在手里。案件在法院搁置一年。

代理人大闹法庭,检察院灰溜溜撤庭,法官汗流浃背

因为案件审理期限,法院只能选择开庭,但是怕张兴华的妻子(代理人)出庭辩论,致使检察院无法完成公诉使命。在2008年9月开庭前20分钟口头通知代理人是本案证人不能作为代理人出庭。张兴华的委托代理书在2008年3月24日,法官就已接受。这种说法本来就是欲盖弥彰,掩耳盗铃。代理人在开庭前大闹法庭,怒斥法院、检察院违法,检察院、法院虎视眈眈,动用警力,欲将代理人强行关押。张兴华满眼含泪,声明不再出庭,随便他们怎么判,引起众证人众怒。最后检察院佟大勇带领公诉人员灰溜溜撤庭,法官张荣汗流浃背,汗水湿透了整个法官服。休庭之后,法院逮捕了张军芳,案发后11个月,案犯才被捕归案。

为息诉,县政法委下令公安局调解,为调解公安局对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奸调解”

因为张兴华妻子不断为此案到京上访,迫于上级领导压力,正定县政法委对正定县公安局下令调解,案件调解,息诉罢访。县公安局局长对分局局长曹永跃下令,筹集调解款,调解案子。2008年12月7日曹永跃于是打电话给张兴华妻子张彦立的哥哥张彦新,让张彦新出三万元钱,张彦新拒绝。曹永跃气急败坏地说:“弟兄们不错,就算我借你三万元钱,别让你妹妹再告状了。如果你不拿三万元钱,我们就翻脸,跟你弄事,你就等着吧。”

调解不成,丧尽天良进行“挖坑活埋”

因为没有“强奸调解”成功,曹永跃随即组织警力,以武栓辉为主进行“挖坑活埋”。抓捕安国强、郭华刚,进行残酷的刑讯逼供,逼让二人认定张彦新主谋一件伤害案,上报至检察院公诉。而此案发生在2006年,案由是因为案发当事人李兰柱趁张彦新表弟剧树义酒醉时盗取其存折,不予返还,剧树义找郭华刚向其讨要存折过程中,郭华刚将李兰柱致伤。事后郭华刚已在其合伙的砂矿中支取了4万元资金作为赔偿资金。因为刑讯逼供致使证人杜冬,精神恍惚,遭遇车祸死亡。

准备工作好之后,张彦新仍不就范,可是张兴华的妻子仍在不断信访。迫于压力,只得由公安局王德才向张彦立姐姐张彦梅写了借据,借取5万元钱,答应事后归还,自己出了7万给了岳月强。在2009年1月15日趁张彦立在北京时开庭作假结案,1月16日判缓释放张兴华,可是仅仅住了4个月的张军芳也同时判缓释放。张军芳释放后向中院上诉,诉称自己没有参与调解,没出钱,调解书是被迫签的。中院掩饰事实真相,重罪轻判,维持原判决。因为张彦立不服判决一直信访,公安局“不配合挖坑活埋”的行为一直进行,检察院以主谋伤害为由对张彦新公诉。张兴华因在看守所关押生病,延误了治疗,于2010年11月病故。但是,这出“不配合强奸”、“不配合挖坑活埋”的闹剧仍在继续。

公道自在人心,闹剧终究还是闹剧,期盼有识之士为此文加以点评,使文化名城正定的高智商官员无所遁形,就像官场现形记,在阳光下灰飞烟灭,使我们的世界清亮无限,美丽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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