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事件

清明节 中共当局在黄花岗抓捕拜祭民众

【大纪元2011年04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敬一采访报导)清明节,广州黄花岗公墓出现众多人们前往祭奠。有被“前往”的各大中专院校与机关事业单位,有自发前往的公众团体,也有自愿前往的广州市民。众多拜祭人群,引来众多公安、国安,警车前来“维稳”。

一个由维权人士、访民、退伍军人,残疾人自发组成的百人拜祭团体,一直在警方监控中,这些人8:30分进去,周围就出现很多警车,满载着装与便服的公安人员。他们才刚刚献上花圈时,公安就开始抓人,抓捕几十人,并对他们进行抄家,逼迫写保证,逼迫签名、按手印。还恐吓他们说,你们告市长、告公安你们死定了。



清明节,民众到广州黄花岗公墓祭奠。(受访者提供)



有警察在监控祭奠的民众。(受访者提供)

草根阶层献花圈也要“和谐”

家住海珠区的崔敏仪女士,对大纪元记者讲述了这次去黄花岗拜祭时,她被抓,被抄家,被逼签字按手印的亲身经历。

清明节早上,他们这些维权人士、访民、退伍军人,残疾人100多人自发前往黄花岗拜祭,8:30分把花圈送上去,9点钟就被公安围住抓人,共抓走几十人。崔敏仪见此情景和一个残疾人,还有一个70多岁的老人,就想赶快离开现场。



清明节,民众到广州黄花岗公墓祭奠。(受访者提供)

刚走开没多久,两辆警车就追上他们,把他们抓上车,拉到派出所进行审问。警察还拿出厚厚的材料让他们签字和按手印,要他们写保证。有的人不会写字,也要强逼他们写。警察还没收他们的手机、电话号码本、手袋等物品。警察又开车到她家,逼她开门,抄了她的家。她所在社区的公安也参与抄家、拍照,到处照相。整个家都被抄遍了,把报纸资料,几十份诉求信,还有她没看见的东西,都拿走。一天之中她被带回两次,家就被抄两次,直到晚上9点多才放她回家。

崔敏仪女士说:“黄花岗100周年,谁都可以去拜祭。他们能献花圈,我们怎么不能献?献花圈说我们搞事,还要我们和谐。我们都是手无寸铁,一身冤情,身体还有残疾,我还满身是病,我们是社会最弱势的草根阶层。他们都害怕,这个政府还有用了吗?”

崔敏仪女士表示,信访不让他们去,告广州市市长万庆良、广州市市委书记张广宁不让告,广州中级法院不管,广州高院又不答复。黄花岗100周年他们去看一下,这样都有罪?他们都不知罪在那里,两会期间不让去北京。一直监视他们,看到他们的材料的人都是一滴一滴的流泪,政府当他们不是人。还说你们告市长、告公安你们死定了。

广州市民黄先生清明节这天,也去了黄花岗,看到周围很多警车警察。抓人的场面很难看到,他们抓人就是用请你去喝茶,就把人抓走了。旁边的人都很难知道是抓人。

广州市民控告市长与市委书记

2008年6月26日和2010年10月18日,中共在广州分别举行市长“大接访”。为了见上市长一面,200余位访民排队3天。还有访民半夜就去排队,对市长接访抱有极大的希望,接访日终于将材料交到市长手上。岂知,这只是市长的一场作秀,并没有按照当初在媒体上公开的承诺给访民以答复。

2011年1月28日,40位广州市民联名向广州市中院控告广州市市长万庆良与市委书记张广宁在大接访中行政不作为,并违反 《信访条例》规定,将原告检举、揭发的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单位。2月21日,原告收到广州中院作出“行政裁定”,内容认为原告就信访事项的处理问题提起行政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对起诉案不予受理。于是原告依法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

3月8日上午10时,访民代表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状告广州市市长万庆良与广州市市委书记张广宁“大接访”违法,弄虚作假、信访群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接收诉讼状后,对是否受理尚未答复。

崔敏仪女士也是原告之一,今年50岁,年青时受工伤,得不到很好的治疗,被广州合金钢厂(广钢)停止工作,她已届退休年龄,厂方却拒绝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她失去生活经济来源,十多年来一直为自己维权,但至今还是只有270元的生活费。(原来180元)

何建强75岁,他1963年参加工作,在海面做事30多年,吃苦受累,付出了全部青春,到老政府却不给退休金,只能靠儿女养活。要是有病就惨了,没钱治病。何先生奔走十年为自己伸冤,得到政府的答复竟是“忘记过去的贡献,认可不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