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案 黎耀祥称未被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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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王文颖综合报导)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嫌贪污诈骗案,昨日继续在区域法院展开第10日聆讯。陈志云的秘书杨慧中继续出庭作供,法庭亦传召艺人黎耀祥作供。

陈志云在无线的前秘书杨慧中昨日继续作供。控方向杨慧中展示一个写有“外间工作”字样的文件夹,杨慧中确认,当中有多份文件,显示陈志云在08至09年出席多项活动,每次收取酬金3万元至21万元不等,涉及商业机构活动,及以“志云饭局”名义举办的活动。她指陈志云大部分对外工作都是由丛培崑安排,丛培崑的思潮公司开过很多支票给陈志云,部分是外面接工作的报酬,09年最少收过68万元。她说,有关文件都由陈志云交给她存档。

艺人黎耀祥昨日下午在区域法院作供。控方读出黎耀祥的书面供词指,09年参与在奥海城举行的除夕倒数活动,无线综艺科与思潮的丛培崑差不多同一时间在09年11月联络他,邀请他出席奥海城09年除夕夜活动,并由综艺科与他商讨活动细节安排,无线表明不会支付演出费,黎耀祥认为酬金应由丛培崑的思潮公司支付,最后由他太太与丛培崑商讨演出酬金为友情价2万元。他强调本身是艺员,出席活动是为了赚取酬金,没有人强迫他演出。丛培崑事后将4封利是,合共2万元现金交予黎耀祥妻子。

去年2月7日的新书发布会,陈志云与丛培崑被指串谋诈骗,无线当日出席活动的艺员隐暪有MABELLE 30万元赞助费。黎耀祥表示,出席是为了撑场,没有收取酬劳。

5位女艺人作书面供词

另外,控方在庭上读出佘诗曼等5位女艺人的书面供词,他们都有无线经理人安排对外接工作,价钱由2万多到5万元不等。他们表示没有受过陈志云的压力,出席只是为了撑场及增加曝光。由于辩方表示不需要进行盘问,5名女艺人不会在庭上作供或被盘问。

其中佘诗曼表示,活动前一个月,陈志云透过经理人邀请她出席。她知道没有酬劳,但活动收益会用作慈善。佘诗曼表示活动没有酬劳,她不想出席,但由于是陈志云的关系,加上一直以为是无线的活动,所以答应。而杨怡就表示,陈志云当面邀请她出席,知道活动收益会用作防止青少年自杀,所以认为没有酬劳都可以接受。另外,杨思琦表示,目的是为了支持陈志云,又说出席活动没有受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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