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性奴案曝“坐台女”被害已成模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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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26日讯】河南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李浩囚禁6名坐台女长期性侵,疑将其中两人杀害。有媒体调查指,李浩选择“坐台女”并非巧合,已有专门针对她们的成熟作案模式。这些人是边缘中的边缘,她们脱离了社会的层层管理,成为暴力侵犯的目标人群。

人民网北京9月26日报导,近日,洛阳男子李浩挖地窖囚6名歌厅女,其中两人被杀的案件受到网友强烈关注。如今,李浩与被囚禁的4名女子一同被警方刑事拘留。李浩已被开除公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昔龙分析,李浩的行为可能涉及强奸等五个罪名。

34岁的河南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李浩,在闹市区购置地下室开挖地窖,并将从当地夜总会等地诱骗的6名坐台女囚禁,长期进行性侵。南都记者首先曝光这一性奴案后,舆论大哗。记者随即受到威胁,被指侵犯“国家机密”,不得已连夜逃离河南。当地政府有关人员是否牵连其中,受到强烈质疑。

李浩选择“坐台女”并非巧合,已有专门针对她们的成熟作案模式

而作为执法人员,李浩如何敢这么做?据洛阳市公安局23日晚通报,犯罪嫌疑人李浩的作案动机是缘于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就将六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期间,李浩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其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

凤凰网报导,选择这一群体进行犯罪绝非偶尔,来自警方的案卷显示,针对她们的绑架抢劫,越来越呈现“专业化”特点。2006年,湖北某地警方破获了一起集团系列抢劫案,主犯经历是:先开发廊“经营”她们,后来索性直接抢劫她们。他从自己店里小姐口中得知,有些姐妹做生意时遭到过客人的绑架和抢劫,但不敢报案,被劫财劫色,也只能吃哑巴亏。他由此受到启发,开始在网上浏览相关信息。后来在网上找到了一个叫“黑吃黄”的网站,上面详细介绍了绑架小姐的各种方法、技巧和注意事项。

她们被抢、被强奸极为普遍,命案被害人中1/3属于这一群体

自2007年年初,媒体对坐台女的生存安全状态的调查,在辽宁、湖北、广东等地陆续展开。此间,各地“小姐”被杀、被强奸的消息以每周1~2次的频率继续见诸媒体,鲜有中断。来自多个研究者和NGO的调查同样证明:性工作者的生命安全正在受到暴力威胁。

报导中称,在对数十名最底层“小姐”的调查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被抢、被强奸的经历。而据媒体2005年报导,深圳市中院刑一庭的法官称,每年审理的凶杀案中,有近1/3的被害人是卖淫女。

她们死得不明不白,北京未破命案中40%被害者是“坐台女”

据统计,北京近年来以卖淫女为代表的边缘职业女性遭犯罪嫌疑人侵害的各类案件呈持续高发状态。北京市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四类未破疑难命案共156起,其中黑车司机被害案件41起(2004年16起、2005年22起、2006年3起);路人被害案件38起(2004年21起、2005年12起、2006年5起);无名尸43起(2004年25起,其中13起疑似卖淫女、2005年11起,其中7起疑似卖淫女、2006年7起其中6起疑似卖淫女);卖淫女被害案件34起,占四类未破疑难命案总数的21.8%,若将无名尸中的疑似卖淫女被害案件统计其中,则为60起,占四类未破疑难命案总数的38.5%。

拿本次洛阳性奴案来说,如果不是有人报警,她们不知会被关多久。6个人被关在小区地下室中,数年未被发现。她们的父母没有报警寻找她们,小区里的邻居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她们失踪了,就像她们从来没存在过一样。

分析认为,人最基本的权利是安全被保障。对中国难以统计的“小姐”来说,虽然工作是灰色的,以色情换金钱,受到社会的谴责,但她们同样是公民,生存权理应得到保证。

(责任编辑: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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