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校长26年前非礼女童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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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孙青天综合报导)一名特殊学校前校长,因26年前非礼一名10岁女童,昨日被判监13个月。裁判官指,被告的行为对受害人身心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认为判刑应具阻吓性。

53岁的被告邱玩文,本身患有弱听,昨日由囚车押送到观塘裁判法院听取判决。主任裁判官练锦鸿判刑时指,被告的行为对受害人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伤害,亦影响了受害人与异性的关系,在法律和道德上均不能够容许这种行为,而心理评估亦显示受害人现在仍受到事件伤害,无论她的成长、婚姻和职业选择都受影响,因此要判具阻吓性的刑罚。

裁判官又指,由于案件发生在26年前,当时这种罪行的最高刑罚为5年,因此判刑时以24个月作为量刑起点,但考虑到被告认罪,不致令受害人在法庭上覆述事件,减低受害人的伤害,加上事发多年,被告已受一定煎熬,被告在这段期间又对社会有贡献,因此扣减11个月刑期,判监禁13个月。

案情指,被告曾任东华三院群芳启智学校校长,在1986至1987年担任补习老师期间,三度非礼当时只有10岁的小四女学生。女童后来到外国升学及接受心理治疗,长大后得知被告成为校长,为免再有儿童受害,因此向警方举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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