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曝光写认罪书作“藏头诗”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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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29日讯】近日,重庆“唱红打黑”中获刑的律师李庄现身重庆。向大陆媒体公布了“李庄案第一季”中“藏头诗事件”始末。并称这是给重庆公检法设计的一个实体陷阱。

这次,他一是应重庆一中院11月29日的约谈,二是为他代理的案件办案。在重庆一家大酒店,李庄向大陆媒体公布了“李庄案第一季”中“藏头诗事件”始末。

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李庄改变策略

2010年1月8日,李庄被一审宣判两年零6个月,当天,李庄就写了8700字申诉状。李庄说,当时自己认为再跟他们讲法律已经没有用了,因为一审时法庭基本不顾法律程序和事实了。二审再要这么干可不行啊,“我得比他们还兵不厌诈。后来我就抛出诱饵,跟重庆看守所的管教说了,我准备认罪。”

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原李庄案专案组组长,郭维国(现已获刑)马上就来了。李庄提出,自己要认罪,但是要出去。郭维国说没问题,缓刑、保外就医都可以。

于是,李庄开始写早就想好了的“认罪书”。 “认罪书”写好了以后,郭维国往兜里一装马上就变脸了,说“好,我回去跟他们商量一下”。

李庄解释说:我写的这六点认罪意见的头尾的字连起来,就是后来大家都知道的‘被逼认罪缓刑’和‘出去坚决再诉’。 ”

2010年1月24日,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去了看守所,说要录像,让李庄重新说一遍。

“他们隔着铁栏杆,架起了摄像机。”李庄说,为了不说错,他偷偷把小纸条放在桌子下面,然后一句一句念完“认罪书”。趁检察官不注意,他就对着摄像机不断地对口型:“被逼认罪缓刑,出去坚决申诉”。

“认罪书”在警方监控下流出看守所

同一天,李庄的代理律师高子程也抵达看守所会见李刚。

李庄悄悄把“认罪书”复印件放在手心,找准一个机会后,李刚乘警方不注意到时候,把小纸团扔到高子程桌子上,高子程迅速用档案袋压住。

李庄说,估计警方通过监控看到了这一举动,一会就过来一个警察,对高子程说刚才他拿错了一张表格,要翻看一下。高子程装作拿档案袋,把纸团摸在了手中,警察没看到什么,走了。

高子程趁机把纸团放进了衣服里。过了一会,这个警察又来了,坚持说高拿错了表格,要求把档案袋倒出来看看,高子程就把东西全倒了出来。

找到机会,李庄悄声要高子程看每行的第一个字、最后一个字。

陈有西律师评论说,他辩护这么多年,深刻理解李庄想从狗洞里爬出来的心情。现在真正上当受骗的是重庆公检法,拿着这份进入档案的藏头露尾的认罪书没法弄。

李庄给法庭设下两个陷阱:实体陷阱“藏头诗”、程序陷阱

2010年2月2日,李庄案二审在重庆一中院开庭。开庭后,法官问李庄:你对一审情况是否清楚?李庄说,一审事实清楚,对上诉理由撤回。
法官继续问,当时为什么要那么做?李庄说,为了欺骗公检法,以便给龚刚模减轻罪责。

李庄对此的解释是,当天他给法庭设下两个陷阱:一是“藏头诗”,这是实体陷阱;二是程序陷阱。他说,我既然认罪、撤回所有上诉,那么法庭就应该直接休庭,把他送回监狱,而不需要再审判,这是程序上的一个问题。

李庄说,当天开完庭,他吹着口哨就回去写了首打油诗《车与辙》。“所长还问我,你怎么这么高兴啊?我说,二审开庭已经非法了。”
  
打油诗《车与辙》

“小虫轻声叫,可能引海啸。蜈蚣怒气吼,甚至山河摇。外在是表象,内因来主导。人间万千事,皆于笑中闹。”

(责任编辑:郗古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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