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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恶少到大使 庄凯仲用人权改造人生

【大纪元2012年12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晴玳台湾高雄报导)“我曾经迷失,但如今我已明白责任真义,乐意与人分享人权的价值!”膺选2010-2011国际青少年人权大使的庄凯仲,曾经是欺凌弱小的校园恶少,直到法庭宣判交付管束的那一刻起,生命才有了重大转折。国中毕业后,庄凯仲毅然投入人权教育宣导工作,他说,过去犯错是由于无知,传播人权知识是他未来一生的责任。

庄凯仲自小不爱念书,绘画是他唯一的成就,但有一次自认为满意的佳作,却遭到老师严苛的否定,从此他不再拿起画笔。升上国中,庄凯仲被编入后段班,由于同侪的影响,他开始出口成脏、翘课游荡,并以捉弄他人为乐,终而在校园霸凌中尬上一脚…。直到进出少年队、被法庭宣判交付管束,他才皤然省悟,原来自己的行为早已侵犯了他人,也连累了父母。

闯祸懊丧之际,庄凯仲在父母的安排下,接触了高雄市山达基教会的生活改善辅导课程,并从资料阅读中,开始探索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原来人必须有是非观念,而且生命的责任涵盖了个人、家庭与社会。检视过去,他终于明白自己当初犯了什么错,又为何会犯错!觉醒后,他在亲友的支持鼓励下,跨出自我改造的第一步。

投身志工服务之初,庄凯仲担任“校园反毒”暨“人权教育”宣导活动的联系工作;某次活动,讲师因故无法出席,他临危受命上台分享,并获得极大好评;对于不善公众演说的他来说,这算是人生的第一次大突破。那年他才15岁、甫自国中毕业不久;而台下听众则是13岁的国一生。

原本不爱读书的庄凯仲,虽然学历不高,但为了实现服务的理想,他积极充实自我、学习服务。他说:“从前不曾关心过他人,只想到自己;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怎样去关怀别人,改善社会的不公义。”体认到人权教育的重要意义,庄凯仲积极走访校园,提醒学子及时珍惜“接受教育的权利”,不但要用心学习;更要尊重他人,不侵犯别人的受教权利。

“在学期间,我曾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也曾是加害者。”庄凯仲说:“一个人会做错事,是由于缺乏正确知识;再加错误讯息的影响--经常目睹欺凌行为,自己也觉好玩,久了也便参与其中了。”为了宣导正确观念,庄凯仲标举着“世界人权宣言”,巡回校际演讲,希望能深耕青少年人权教育。

除了演讲,庄凯仲并常表演话剧宣扬人权理念,甚至号召同好一起上街头“为人权而走”。他表示,人人生而平等,皆拥有相同的权利,并有捍卫权利的责任;一旦他人权利遭受侵犯,大家有义务仗义执言、勇敢相挺;否则,自身的人权也将失去。“团结就是力量!”庄凯仲鼓励学子发挥道德勇气、集结众人力量,运用和平手段遏止校园中的歧视及暴力。

庄凯仲从事人权教育有7年之久,如今已造访逾50所学校,为上万名学子提供人权教育,他不仅获选为2011年国际青少年人权大使,并代表台湾出席第八届日内瓦国际人权高峰会。他说,人之所以犯错,常常由于无知,传播人权正确知识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责任编辑:叶琴)

2011年国际青少年人权大使庄凯仲,代表台湾出席第八届日内瓦国际人权高峰会。(庄凯仲提供)


2011年国际青少年人权大使庄凯仲,代表台湾出席第八届日内瓦国际人权高峰会,并与来自世界各国的人权大使合影。(庄凯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