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双起论针对记者 被指藐视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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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乔琪综合报导)前重庆市公安局王立军逃至成都美使馆引起国内外的关注,他为警察“维权”还提出了“双起论”,即起诉“攻击”公安机关和警察的“当事报社和撰稿人”或者警察“到法院起诉记者”,被大陆民众指其藐视舆论监督。

王立军提出“双起论”

王立军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内部会议中提及为警察“维权”,让警察“大胆执法、理直气壮执法、有尊严地执法”,随时可以开枪“击毙”。

王还提出,凡是报纸“攻击”公安机关和警察的,就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或者警察“到法院起诉记者”,被称为“双起”。“双起”一词顿时在网路上热传,被网民热议。

“歪曲事实、恶意攻击”、没有公信的判断依凭

民众认为王立军的“双起论”是在恐吓舆论。为警察维权,当然无可厚非,但所谓的“民警维权”,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不顾对错,就不是为警察维权,而是为权力暴虐张目了。

况且,判定媒体报导是否歪曲事实真相,是否恶意攻击重庆公安机关的依据,到现在为止也都是官方自己的判断。一旦有媒体报导所谓的“负面新闻”,在当事机关看来,十之八九是“歪曲事实”、“恶意攻击”的,通常还会有所谓的“辟谣”式回应,严重的甚至会启动“跨省追捕”。在这样一种国情背景之下,王立军的“双起”言论,只能让舆论齿寒。

有学者表示,只要现实中真的履行司法独立公正审判,对于警察维权大可平常心对待。如果警方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自己是当事人又做法官,那才是最令人担心的。

谢朝平因写《大迁徙》被抓;《在东莞》的作者被刑拘,表明“歪曲事实”的鉴定,在大陆是由警方说了算。

1964年美国的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广为传颂的就是此案捍卫了记者的权利。美国的最高法院确定了“实际恶意”的原则,即政府官员要想胜诉,必须举证媒体是恶意的,即便媒体报导失实是实情,只要不能证明媒体有恶意的成分,政府官员在道义上就该受到谴责。

公检法机关 公安可以通吃

王立军在会议中还说:“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有评论认为这番言论,让人心寒,一旦公权力拥有全部主动权,就会不可避免地以违法的方式讨回据理力争的“公道”。

评论指出,在当今的中国,侵犯警察权益的,只要不是当权的官员,对于媒体记者和一般民众,警察维权的胜算很大,因为警察并非弱势群体。不过,一旦警察碰上了官员,那就只有吃亏的份了。

在“双起”之后,没有接着讲应由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处理,而是强调公安机关的驾驭权、主动权,并公然亮出“政治问题法律解决”的观点,特别是放言“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言下之意,公检法三家,公安可以通吃,“变成案子”以后,唯有公安“表演”,其他机关和民众,只有当观众的份了。若是把李庄案作为经典案例,就更是生动具体的活教材了。

王立军如此“双起”论,当时就被民众指为对舆论监督的藐视,也足见中共对媒体的控制不只是中宣部或地方宣传部门,公安也可以随时干涉。

(责任编辑:谢东延 李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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