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区政府强拆 “钉子户”被逼自焚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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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24日讯】“不同意就强拆,如果你走极端,拆迁人员死了是烈士,而你是犯罪份子。区委领导已经开会给你定了两条罪,一是妨碍政府拆迁罪(法律上根本没有这个罪名),二是危害社会安全罪。”这是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委政府部门对“钉子户”常古生的威胁。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委为建设京沙快速路实施非法强制拆迁,将非法强拆上升到政治高度。政府相关部门在做一个“钉子户”工作时,采取了恐吓、威胁、暴力等手段。在“钉子户”据理抗争时,他们威胁“钉子户”说:“……你要是跑了,就上网全国通缉你,谁要是抓住你就奖励5000块钱,抓住了以后连郑州都不关你,直接把你关在外地,让你家人找都找不到你。你的房子已经算好是250多万,多一分都没有。”虽然,“钉子户”期间曾身泼汽油,以自焚方式予以抗争,但最后,还是遭遇了暴力强拆,“钉子户”只能偷偷录下了强拆的场景。

目前,“钉子户”仍在省信访局和二七区有关部门间四处奔走、呼号维权。下面是这个“钉子户”的自述——

我叫常古生,家住二七区长江路办事处高砦社区北一街13号,于1986年高砦村规划宅基地二七集建93字第(建房0206569),于1997年翻新房屋,临京广路西建楼房四层(框架结构),于1998年3月8日,在齐礼闫乡城建所办理建筑许可证,村建管字743号。

2010年4月10日左右长江路办事处李良和黄楠、村代表路呵妞三人入户说京广路拆迁一事。当时发拆迁补偿安置细节一本,说你有什么条件可以提,我拿出建筑许可证说我四层楼都有证,而且建筑许可证上注明的是框架结构,是合法建筑,应该按证补偿,之后我把建筑许可证复印件给黄楠一份,黄楠说我回去跟郭海滨主任汇报一下明天给你回话,第二天,三人进家对我说,郭主任说四层有证可以算数,按协商价3757赔偿,框架结构一律按砖混结构赔偿,不给另补,我说可以,为了修路,只要四层按协商价给我我都同意,之后黄楠说郭主任交代了,你得保密,不得外说,我说好。我于4月28号把一至三楼商户动员走,租房到仁恒上元小区准备入住,同时把家里空调、沙发搬走。

5月1日,我去指挥部找他的会计合算平方面积,结果会计是按三层面积计算的,我说我是四层,有证,会计说你把证拿来我就按四层算,我说好,等签协议的时候再拿吧。5月2日我拿着证去签协议,郭海滨主任在旁边坐着说,你只能按三层计算,四层不给,我问为什么,郭主任说不给就是不给,没有为啥。我又返回家中拿着拆迁细则和建筑许可证让他看,他却把这些东西扔一边说不看,还是三层,四层就不给。没有给他签协议我就走了。下午高砦村支部书记王炳年给我打了电话,说明情况后说郭海滨说过了,让我去签协议。我到指挥部后只见郭海滨还在那坐着,说:“你的三层还是三层,四层还是不给你,要签你就签,不签算了!”我说你说话咋不算话了,郭主任说:“我没说!”我说:“你没说我就不签。”从此之后到7月11日两个多月时间内无人过问。

其中6月份,因天气酷热难耐,我把已经拆除过的空调拉回家重新安装了上去,又把搬走的家俱搬了回来继续在这里生活。至今给我造成了房租费用两万余元和我家一至三层对外出租的门面房租22万的损失。

7月11日上午,办事处工作人员李良来我家问我:“你这怎么办了,签不签了,”我说:“既然协商价郭主任不给我签,那就按照拆迁细则的第二条规定的,我这房子按评估程序走。”李良说:“好,等我回去汇报一下吧。”中午11点半郭海滨主任给我打电话说:“你想咋办了,要不咱俩找个地方坐坐?”我说:“不给你坐,因为你说话不算话,我不和你协商,我的房子要走评估。”他说:“你走评估你为啥不写申请?”我说:“好,马上写。”下午一点半我给李良打电话让他来我家拿申请评估书,李良拿走后三点多给我打电话问我在那里,我告诉他我在高砦村支部院里,回到家,李良对我说:“郭主任说你的申请里面得加两条,第一条是评估费用各拿百分之五十,第二条是你在上边签个保证,评估高低你都得同意。”我对他说:“评估费用得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去执行,我不会给你拿一半,第二条你是限制了我的权利,我也不会给你写!”之后李良把申请拿走了。

7月16日,郭海滨给高砦村路五晨打电话问常古生是干啥了,都有啥亲戚在哪里上班,路五晨反问郭海滨问这些是干啥了,郭海滨说:“准备收拾人了,听说他有一个舅在公安局上班,准备让他下岗。”路五晨说他舅在家养病了,别的就不知道了。

7月19日上午,黄楠、李良等7人来家说别人都能签你为啥不签了,我说:“别人的协商价你都同意了,我有证我的协商价你为啥不同意?”其中一人说你的证在乡里办的根本不管用。我说:“我只认政府办的证,为啥不管用?”之后他们说不过我走了。五分钟后有其中两个办事的工作人员返回来说:“郭主任通知,限你三天之内去签协议,否则停止你一家在村里的一切福利和生活费。”我对他们说:“只要你合法你就停吧,按照细则规定,协商阶段终止,协商价不签。”之后李良几乎每天都到我家一次,都说袁新生区长讲话,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不预评估,建筑许可证也不予承认。当时我们在谈话时有一位修路的工人老李在我家接水,他可以作证。

7月30日夜里凌晨1点30分,我家楼下电表突然着火,我给电业局打电话过来修理,电业局的工作人员来检查过后说我家这被烧电表无法修理,不是自然着火,是有人故意烧毁的。我怀疑烧毁电表一事是郭海滨指示人来做的。

一直拖到九月份,有一天上午,拆迁办安红旗来家对我说办事处的王笑梅书记和郭海滨还有高砦村支部书记王炳年三人商定要对我家房屋进行强拆,我说我已经交过申请,拿住评估单来我就签,不拿评估单我就不签,安红旗听后说信儿已经捎到了,不管了。

其中9月下旬的一天,李良带领拆迁指挥部的工作人员两男一女来我家,意思还是让我按协商价走,京沙路拆迁指挥部许孔平书记问我为啥不同意协商价,我说:“一是郭海滨说话不算话,二是我手续齐全,我现在要求走评估。”他说:“你的建筑许可证只能按三层算,四层不算。”我说:“你发的拆迁细则上写的清清楚楚的是以建筑许可证为准,并没有说只按三层算数,你为啥不给我了?”之后他看了拆迁细则书说道:“这拆迁细则印错了。”以上谈话依然有人作证。

10月12日,拆迁指挥部的一个工作人员来家发了一张《致高砦村全体党员的一封信》,内容是对于仍然不搬迁、不兑付、至今不搬不动的,对于仍然不能动员直系亲属搬迁兑付的,按照《党章》规定,正式党员给予警告、记过的组织处理。对于阻挠房屋拆除工作的,人为设置障碍的行为,正式党员给予留党查看、开除党籍的组织处理;预备党员给予取消党员资格处理;入党积极分子给予取消其资格的处理。

10月17日,李良和黄楠等四人来我家下通知说我家房子是违法建筑,在三日内必须自行拆除,否则7日内对你家房屋依法拆除。

10月28日,下午四点,办事处副书记文东生、李良、黄楠三人到我家看着表对我说:“限你40分钟时间签协议,如果不签,即刻对你强拆!”我对他们说强拆是违法的是会出人命的。他嗤之以鼻,对我说:“如果你走极端,拆迁人员死了是烈士,而你是犯罪份子。”我说:“评估单拿来按评估价签协议,如果不拿那你们就强拆吧。”这些对话有黄楠和李良可以作证。下午六点,文东生又给我打电话说四层全部给你算上你签不签,我说:“申请既然已经交上去两个多月了,那我就按评估价走了,协商价不签。”以上谈话依然有人作证。
  
12月2日,办事处主任党春力托朋友说有事找我谈把我叫到山水浴池,我去之后他们还是逼我签协商价协议,我坚持非评估价不签。
  
12月3日下午长江路高砦拆迁办一个沈姓的工作人员来我家问我协议签不签,我问他拿评估单没有,他说没有,不予评估,还是协商价。我还是说不拿评估单不签。他最后说:“你不签我就正式通知你,12月10日对你家进行强制拆除。”我问他这是谁让通知我的,他说是党主任和郭主任让通知的。
  
2011年1月19日,文东生书记带领强拆人员和巡防队员把我家包围起来后他自己上楼来和我谈,他说:“三层以下1比1补偿,四层以上给现金,但是不签协议,不打条,钱给你送到家,但是你要保密”。我说不行,这样是违法的,这时文东升接一个电话说:“袁区长你好,我在常古生家。”我听到电话里说:“今天行动取消,等到25号在拆。”电话挂断后,文东升说没事了,我走了。
  
2011年1月25日由二七区袁新生副区长带领拆迁办郭海斌主任、文东生书记、党春力以及300多名强拆人员(其中多人手拿大锤、木棍、钢筋)又把我家包围住要对我家进行强拆,并进行强烈攻击,把一楼大门用大锤砸烂冲进二楼,把二楼扫荡一空,门窗破坏,还有一辆钩机在我房屋周边来回摆动,我们一家四口在被逼无奈、万念俱灰下往身上泼了汽油,就在我们手拿打火机准备点火自焚时,他们才撤退,走时说了一句“明天休息,后天继续。”当日下午4点开始到晚8点10分结束,双方共对峙了四个多小时,当晚,家里两人感冒发烧。
  
2011年1月26、27日,二七区拆迁办徐书记电话联系我,两次都还是说三层以下3757补偿,四层每平方500元补偿,并说郑州市有规定,宅基地上盖的房屋不给予评估。我问他要文件,他还是拿不出来。
  
2011年3月15日左右,京沙拆迁指挥部主任徐力夫来我的家中给我送了两张与宅基地不相干的土地法,并说:“袁新生说的,你的第四层不予承认,你还是去签协议吧。”我说:“不给我按郑州市的拆迁细节走我还是不会签的。”之后走时我把他两人送下楼,到楼下徐力夫说:“签吧,不签吃亏的还是你。”
  
2011年3月18日晚9点,我大舅给我打电话说:“王立通(郑州二七区京沙快速路拆迁指挥部副主任)给我打电话说区政府已经开会给你定了两条罪,你现在过来见见他。”这时我和一个修路的李姓同志在家里坐着,电话挂断后我对他说让他和我一起去我大舅家听听。我们到我大舅家以后,王立通还没到,然后大舅给他联系他说他马上到,之后我和大舅妈一起去门口接他,当时正下着雨。把他接到我大舅家后,王立通说:“这是二七区开会的会议纪要,是朱书记、王鹏区长和袁区长开的三长(二七法院院长、二七检察院长、二七公安分局局长)会议的会议纪要,已经发到各科室、各办事处和各拆迁办了,那你看看。”我接过来刚看两眼,王立通又拿回去说我给你念一遍吧,内容是:“建筑许可证不给予承认,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不给予评估,还给你定了两条罪,一是妨碍政府拆迁罪,二是危害社会安全罪。你要是跑了,就上网全国通缉你,谁要是抓住你就奖励5000块钱,抓住了以后连郑州都不关你,直接把你关在外地,让你家人找都找不到你。你的房子已经算好是250多万,多一分都没有。”王立通说是签协议还是不签协议你自己看着办吧,我问王立通如果我签了协议还会不会抓我,王立通说:“这我还得给朱是西书记汇报一下,抓不抓还不好说。”我说:“那好吧,我明天搬家,你给朱书记说好以后我去签协议。”
  
2011年3月21日上午,我接到电话说让我去拆迁办指挥部徐孔平去签协议,到那后,徐孔平让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黄楠拿来一份清单,我一看上边是 600多平方房子,我对他说我是900多平方房子,你为啥给我600多平方房子了?他说按三层以下算,三层以上不算,就这么多,就这你也不能在这签协议,你得去长江路办事处高砦村签协议,之后我看到办事处给我的房子是530平方,我说我到那看看吧。走到路上我心想着他们给我克扣的太多,就算给我抓走我也不会给他们签协议的。下午5点多,王立通又给我大舅打电话问我家房子搬完没有,如果搬完了他就给朱书记汇报了,朱书记也就不再召开三长(二七法院院长、二七检察院长、二七公安分局局长)会议了。我说能搬的已经搬完,搬不完的还得找专业人士来拆。晚上11点40左右,指挥部派刨车对我家房子进行强拆,把我家的五组合大衣柜和六组合酒柜、四平方装饰柜(花梨木)、大型吊灯一个全部砸进去。当时村里边群众听见拆房声音拿着录像机来现场把拆房经过全部录了下来。
  
2011年8月8日我们一家四口人去河南省信访局上访,11月9日,省信访局立案调查,时限两个月(11月9日至2012年1月9日),直至2012年3月15日我们再次来到省信访局依然无果。这就是二七区区委区政府对京沙路上违法拆迁的全部经过。

同时,常古生还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13903836386,他恳请各界权威和爱心人士能够出面帮他维权。

(责任编辑:叶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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