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岁月:一个警察的独白《见证王立军》(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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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4日讯】[陈有西律师按语]此文我前一晚上传后,转天中午点击即达5万余人次。但是晚7时网友告文章突然被删。查询了网管,告是有关部门的要求。此文内容并无政治问题,只是说明了重庆特定时期的一种真相,人民有权利知道真相。全国转发转贴和下载保存的人已经很多,删也已经没有用。现将此文重新上传。这个版本是许丹编辑过的,比我的原本更清晰。为保护她的网链接就不给出了。各位网友对此文可以保存一下。如果再被删,我第三次就不上传了。

[陈有西原按]这篇13万多言的回忆实录,是重庆一位中层警察写的。文章题目是我另帮助起的。我已经经过核实。他是重庆黑打内幕的见证者和记录者。稿子是通过上海名记者杨海鹏转我的。据说复印本在重庆警察内部早就流传,有的人看后抱头痛哭。我一直说,体制内不缺明白人。五毛一直质问我依据何在。年初我去重庆,蒙冤警察家属向我哭诉时,我不客气地质问她们,为什么要把希望寄托到我们几个律师身上?你们自己为什么不揭露?你们的揭露比我们来说,更有说服力!没有神仙皇帝,只有你们自己救自己!现在,一个警察发声了。我期望么宁、付鸣剑们也站出来说话。他们的故事会比警察故事更精彩。

(接上文)

三、分局长的愤怒

笔者曾经采访过数十位处局级领导,但印象深刻的不多,这位分局长是其中之一。他为人老实、诚恳,从不耍心眼、玩权术、摆架子,只知道像老黄牛一样地工作。可是,这几年来他开始变了,性格变得粗鲁了,态度变得冷漠了,工作方法变得简单和不近人情了,在机关大院,听到最多的就是他责备人、批评人、吵嚷人和恨铁不成钢的声音。我知道这都是立军同志逼的,都是从立军同志那儿学来的,他的嘴中时不时就可以流出几句立军同志的最高指示。给人的感觉,他应该是立军同志的忠诚信徒。其实不是感觉,他就是,他不只一次地说过“立军局长的话就是最高指示,贯彻执行立军局长的伟大精神,就是对党的忠诚”这样的话。就是这样一位老实、本分的分局长,他应该很通泰吧,不,他非常地堵塞,只不过他没有“怒形于色”罢了,只不过他把心门紧紧地锁住罢了。

堵塞的堰塞湖终久会被垮塌。昨天,他终于敞开了心扉,打开了心锁,他向一位知心的上级领导吐露了心迹—

这几年,我把自己的家庭、儿女、老人的事几乎都抛在了一边,莫说百分之百,起码百分之九十五的精力用在了工作上。我知道自己年龄偏大,在位时间不会很长,为此,我发誓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发挥最大的作用。在分局党委的领导和全局警察的共同努力下,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我们分局各项工作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倒数几名,跃居到了前二十名。结果,不但未受到立军同志的肯定,反而经常找茬,弄得我们灰头土脸不是人。

他认为你这人不行,干得再好也不行。上级领导插话。

上级到分局来调查什么事?带谁走?借调谁?要什么东西?应该给分局党委打个招呼吧,我们也是一级组织,并且是上级正式命名的。

一个分局党委,一个厅级领导,对自己单位警察的调动权都没有。那么,把我们弄这儿干吗?难道我们就这样无能?这样不值得信任?既然如此,还要分局党委干吗?

说我们这儿有群众举报,一而再,再而三地派人秘密调查。调查就调查吧,总得有个结果,有个说法吧。调查人员屁股一拍,走了,销声匿迹了,没留一句话,没一字回复。弄得我们一头雾水,弄得基层工作无法开展,这是什么事呀,有这样的工作作风吗?

上级命令我们做什么好事,要记下对方的姓名,联系方式。如果对方是一年轻女子,又在夜间,对方怎么想?不说你不怀好意,也会认为你是疯子或流氓的。有这么做好事的吗?可以说想出这种馊主意的人的神经就不正常。这与其叫大家做好事,不如说是逼着大家去做假!更可笑的是还把执行“命令”者给处理了,这不是天下奇闻吗?公安工作有这么干的吗?

四、打黑组长开口说话

这事还真不好说。当我讲明意图时,打黑组长有些为难,有些犹豫,有些忐忑。

我感到有些意外,因为我曾经多次与他有过接触,他对打黑,对立军同志非常有看法,今天怎么啦。啊,我懂了。当初他有情绪,很愤懑,是因为对升级不高兴,上级说他有个处分,不符合升级条件。如今不同了,虽然也没升级,但让他代理、主持一个单位的工作,享受着升级者的待遇,心中隐隐约约飘浮着几丝信任、满足与感恩之情,在如此心景下,他怎么好去出赐恩者的言语呢?

然而,是我想错了,是我在以“小人之心”去度“君子之腹”了。接下来,他一边喝茶,一边缓缓道来—

这事还真是不好说哟。既然要说,就话分两头。一头,王立军干这些事,不完全是他个人要干的,他一个人也干不了。这些事,是在强大的共产党的领导下干的。你能说错了吗(共产党不是神,怎么会就没有错呢?大跃进、反右、文革,不都错了吗?为了不影响他的情绪,我只在心中想着)?你说错,就是说强大的共产党的错,说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的错你担当得起吗(概念又乱了,王立军同志代表不了共产党)?从这个意义上讲,否定王立军就是否定党──看来他还真把王立军当成党的化身了

我没被他所吓倒,我只知道三中全会,通过三中全会否定大跃进、反右和文革之后,我们的党变得更纯洁、更英明、更坚强、更伟大了。

另一头讲,王立军的确不是他妈一个人。他利用共产党的威信,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崇拜和信任,利用人民群众对黑社会、对犯罪份子的憎恨,大行反人民、逆历史、辱法律之能事。就说那打黑吧,那是党中央的一贯政策,可他经过炒作,全变成了他的发明,他的战绩,真可谓贪天之功为己有。黑社会与黑恶势力,黑社会与一般刑事案是有区别的。可是,经他一搅和、一混淆,全成了黑社会,似乎重庆市早就是黑社会的天下了。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我们最有发言权,是黑是白,老百姓心里最明白。王立军这么搞,把大家的视线全部引到他自己身上,让全重庆,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去注视他身上的光环,而对他为非作歹之事就忽略了,或者把他为非作歹之事也看成了好事。比如说公安机关吧,法律赋予其权力只是维护社会治安,侦查破案,没有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定刑的权力。可是,王立军可以定罪、定刑,他可以替代其他执法部门。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居然能使相当一部分人认可与接受。还美其名曰加快打击速度,要让黑社会把牢底穿,不让有出狱的机会。罪犯是否出狱,那是有法律规定的,应由法律说了算,怎么能由王大爷说了算呢?王立军的干法,给重庆的法制建设蒙了羞,是法制社会的奇耻大辱、旷世笑话。

党中央现在提出了要建设和谐社会,这是完全符号中国社会规律和国情的大政方针。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总方针,司法界提出了轻罪轻判、缓判,甚至不判的举措。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共同制定和颁布了《青岛市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对于决定封存其轻罪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其案件卷宗和相关资料将被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相关部门为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时,不记录其轻罪犯罪情况。继后,南开大学又在修改《本科学生学则》时加上了受处分的期限:“警告,三个月;严重警告,六个月;记过,九个月;留学察看,十二个月”的内容。这无疑使失足青少年看到了“回头是岸”、“无痕迹”回归社会的曙光。《联合国未成年人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少年罪犯的档案应严格保密,不能让第三方利用。对只有与案件直接有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经正式授权的人员才可能接触这些档案”,无疑也是基于这个目的,即保护有轻微“污点”的人,这不是摀住伤口,而是防止细菌感染,加快伤口愈合速度。取消“一锤定终身”,从刑事意义上讲,意味着再次犯罪不会成为累犯、再犯;从民事意义上说,所有因前科而被限制、剥夺的权利全部恢复;从社会意义上看,不但妥善地解决了有轻微“污点”的人重归社会的后顾之忧,为有轻微“污点”的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而且表明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然而,我们敬爱的立军同志则恰恰相反,他多次公开强调要搞“一锤定音”,不仅在队伍建设,而且在打击犯罪上都实行所谓的“零容忍”,谁脸上如果有一颗痣,他就会将谁的脑袋一起砍掉;如果秧苗田里有稗草,他就会把秧苗和稗草一起锄掉。按照敬爱的立军同志的逻辑办事,使不少轻微“病人”被判为“重病患者”,甚至“死刑”。有意识地打击一大片,有意识地破坏家庭和睦,增加社会矛盾,增加人民群众对政府和对党委的抵触情绪。这是法律之目的吗?这是和谐社会之期待吗?

还有刑讯逼供、虐待嫌疑人的问题,在立军同志的认可与支持下,这几年在我们的办案中又沉渣泛起。仅“3.19”一案,案件至今没破,而刑讯逼供却使多名嫌疑人受到伤害。就说众所周知的文强案吧,一次,在狱中被审查的文强,对打黑专案警察雄说:“你们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哟,我以前还是你们的局长哟。”雄眼睛鼓起牛卵大,轮起巴掌就朝文强脸上狠狠扇了过去。此事反映到了王大爷那儿,王大爷哈哈大笑之后爽朗地说:“打得好!这警察很勇敢,应该重用。”追随者马上将其提升为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还在副字前面加了“常务”二字,可笑不可笑,一个副科级干部,“常务”什么?文强是嫌疑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办案人员没有任何权力殴打嫌疑人,对这种违法行为,作为公安局长的王立军非但不制止,反而竭力怂恿,成何体统!甚至,他还当着众多群众和警察的面,亲自动手殴打嫌疑人,他的行为给了大家一个信号:嫌疑人是可以随便侮辱的。除封建社会之外,在我国近代史、现代史上,如此藐视法律、践踏法律的暴君,立军同志应该是第一个。在一个法制文明的国度里,居然还有这片法律荒芜之地,难道不令人震惊吗?在法律践踏者的统治下,去实行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文明,有可能吗?

五、打黑警察之声

下午,我俩相邀坐进了渝江茶楼,刚端起茶杯,他就打开了话匣子。他说最近很忙,打黑专案组接上级指示,要撤了,扫尾还有一大堆事。尽管忙,我还是来了,我知道你的意图,我们压抑太久,我早就想找人吐吐胸中的郁闷了。

慢慢说,想说什么说什么。我帮他解压。权当吹牛、聊天,不要有什么顾虑。我顾虑啥?这些事,早晚有人会说,我不说别人也会说,只是个时间问题。看来他是个明白人。

在我们专案组,我呆的时间不算短,除中途回了单位一段时间外,其他时间都在。当我走进打黑专案组,上级要求人人签《保密责任书》之后,我的神经就开始高度压抑和高度紧张,经常吃不好饭,睡不好觉,不是因为工作任务太重,也非身体有其他健康问题。我是执法人员,我总觉得法律在这儿有些变味,总觉得法律不像原来在书中所学的那样严谨,法律是块面团,可以任人揉捏,可以为我所用—这种困惑促使我担忧,搅得我心绪不宁,六神无主,精神恍忽。其他打黑人员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一直在这种折磨中度日如年,现在终于解脱了。

譬如:有人与黑恶人员吃了一顿饭,这人与黑恶人员没有任何往来,只是互相认识的熟人而已,连朋友都不是。为了扩大打黑战果,也把人家当作黑社会成员一起打了,还把人家的财物全部收缴。由于知道在法院、检察院那儿通不过──那还不是赃物,我们就将其没收,自行处理。这叫什么事?就说那民间放贷问题吧,古往有之,在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中,也需要私人放贷这种形式来作润滑剂、调节器,它既不影响国家经济大政方针,又不影响社会治安形势,还可以促进民间互通有无,缓解社会矛盾。正因为如此,国家是允许民间小额放贷形式的。但是,“矛盾无处不在,无处没有”,民间放贷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也会滋生新的矛盾。如有人把款放出去就收不回来了。为什么呢?被借者因无力偿还。然而,我们为了扩大打黑成果,就把放贷人打入黑社会。理由是被放贷方因无力偿还贷款,放贷人就通过约谈、打牌等形式,把被贷方“控制”了起来,既未限制其自由,又未伤害对方。

有律师不服,帮放贷人打官司,结果也受株连。理由是帮当事人说了话。律师不帮当事人说话还是律师吗?《律师法》就是保证律师为当事人说话的法律呀。

我怕他陷入一些具体案例之中,我亦不想了解更多的案例,于是就借添茶之机,岔开了话题:你们那套书(打黑英雄传)现在怎么样?

他说,那套书从开始准备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至今未出。几个月前,上级派专人神秘兮兮地又送来令我们审读。阵仗十分严肃,除草稿上加盖了“绝密”印章之外,还约法三章:一、只准看本专案的文章;二、不准向专案组之外的任何人泄露书中一个字;三、限定三日内收回草稿。

那书是由敬爱的立军同志钦定的一套关于歌颂打黑除恶的报告文学集,作为对打黑英雄们的颂扬。作为一段历史的见证,写几本书树碑立传也无可厚非。但是,此书却引起了人们诸多猜疑:一是重庆人对重庆事应该最熟悉,这书由重庆人来写最合适,可不知老王是对重庆人信不过,还是认为重庆人没那个能力,不远万里专门请来了外地人撰写。二是一本报告文学集,又非宏篇巨著,哪里需要如此长的时间(据公安内网称,为此书的出版,先后召开了五次研讨会)。据一位看过此稿的处级领导说,那书太虚,事实依据严重不足,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义上讲都站不住脚,经不起推敲和历史的检验。三是那是一套书,一套报告文学集,什么是报告文学?就是介于新闻与文学之间的一种文体?什么是新闻?就是最新出现的有意义的事件。而这个事件必须真实可信,不能有半点虚假。如果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半点虚假”的,就没有必要搞得那么神秘,更没有必要加盖“绝密”印章。如果是一套书,最终要面对读者,如此遮遮掩掩,还敢出版面市吗?如果出版面市,又搞得那样“隆重”干吗?这不能不使人想到那“黑”案之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猫腻。四是出一套弘扬正气之类的书这类事,应该是政治部宣传处的事吧,纪委来干这种事,是不是有点喧宾夺主,或狗拿耗子的味道哟。

六、旁观者清

一位乡镇干部的心里话

几十年来,在我们镇旁边就有一个派出所,我们镇干部和周围群众把那儿都当成了家,没有镇领导不认识派出所警察的,我们有事无事都爱去与警察拉家常。可是,这几年派出所变了样,首先是那所领导走马灯似地更换,我记得很清楚,不到两年的时间就换了七任,有的刚熟悉就换了;有的还没有熟悉,甚至连姓甚名谁都没弄醒豁又来了新的,难道真是“树挪死,人挪活”吗?我们怎么没见活,反而觉得越来越沉寂、冷漠了呢。有经验、能办事的警察几乎没有了,一部分去了平台,一部分提前退了休。派出所基本上名存实亡,给我们镇的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后来更过分,把派出所给撤了,我记得你们周永康部长曾经好像说过“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这样的话。一个派出所,就是一根支撑公安事业的顶梁柱,把作为公安机关顶梁柱的派出所撤了意味着什么?我们这些局外人无知,看不懂。

关于交巡平台,说它好话的人不少,但我要泼点冷水。我们辖区原来两个派出所,十七八位警察,几十年来,把辖区管得井然有序。你们那W(警察私下都这样昵称立军同志)太疯狂了,一夜之间给我们安了十一个平台,我怎么也没有觉得增强了什么安全感,反而觉得遍地都是黑社会,都是犯罪份子了,如果不荷枪实弹,不警察林立,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还有,一到晚上,那荒坡野岭除了蚊虫蟋蟀,连野猫野狗都没有一只,警察守那儿干吗?这不明明作践人、摧残人吗?我真不知你们W有儿女没有?还有,守平台的都是一些年轻大学生,不让他们去基层派出所从事具体工作,学点公安工作ABC,他们在那毫无技术含量的平台守下去的结果是什么?难道你们不觉得那是浪费人才、消磨青春、荒废事业吗?我们政府对公安的投入,这几年可谓飞速发展。

但是,越发展,越让人担忧。从表象看,这几年的街面犯罪少了,群众反映好了。但是,这是在高压下、强迫下、反意志、反规律的行为,这种行为注定是短命的,是永远不可能持久的。因为W的干法像大跃进,虽然到处红旗飘飘,歌声嘹亮,但那是杀鸡取卵,是拔苗助长,让我们看到的是“泡沫经济”,是“虚假繁荣”。这与“泡沫”房地产一样,到处高楼林立,到处价格攀升,到处排队购房,给人的感觉是房地产市场一片繁荣,广大人民群众十分有钱。可是,他们当中有多少人一次性掏出几十、甚至几百万买了房?他们有的掏出了祖孙三代的积蓄,买一房,全家空;有的四处借支,欠了一辈子也还不清的烂账;有的抵押贷款;有的采取按揭,成为房奴。这是繁荣吗?是百姓富足吗?这种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的行为,随时都有“崩盘”的危险,都有“硬着陆”的后遗症。不信,让王立军再干两三年看看。

还有一个奇迹现象,媒体把W吹成了神仙、圣人。不少上级领导亦对W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充分肯定,这几年,W完全被鲜花和掌声所淹没。可是,我们平时从警察口中从未听到对W的认可之声,反而对W越来越不信任,甚至厌恶、憎恨!这不奇怪吗?同时,媒体上说你们的公安队伍经王大爷整肃之后更加纯洁强大了。可是,我们镇领导明显感到警察们的敬业精神明显减弱,精神状态越来越低,向心力、凝聚力日渐下降,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连新警察都难见热情,甚至人心思走,一个队伍,在短短两三年间让W带成这模样,也算他的功劳之一吧。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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