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洛杉矶新闻

禁孩童用手机 华裔警官吁立法

【大纪元2012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玫洛杉矶报导】手机辐射致癌,目前仍是全球关心之议题,据联合国2011年1月30日发表,全球使用手机之用户跨越50亿,2011年媒体报导世界卫生组织亦宣布,手机电磁波已列为2B级致癌物,因此是否能立法明文规定正在发育的儿童禁止使用,华裔警官田云汉表示,目前美国尚难以定下如此之法律,但呼吁父母们能多加考虑。

  

田云汉说明,有关手机法规目前美国规定,只有适用于驾驶人之法律,两项代号分别为(VC23123) 和(VC23124)的法规,一项为禁止所有18岁以上驾驶人,在行驶当中一手持手机讲电话,一手握驾驶盘,除非是使用免持装置;另一项为针对18岁以下驾驶员,绝不能在驾驶当中使用手机,即使有免持听筒设备,以策驾驶安全。但并无任何有关手机辐射致癌,禁止使用的法规。

  

世界各国皆对使用手机做出许多研究和建议,如世卫曾指出一些研究结果显示,“使用手机10年或以上”,会令某些脑肿瘤出现的危机明显增加。2011年5月欧洲委员会辖下一个委员会正草拟一项决议,建议禁止学校及班内使用手机及无线装置,以防学童被电磁辐射伤害甚至致癌。

  

世界卫生组织附属国际癌症研究所 (IARC)2011年5月31日公布手机电磁波为“2B致癌物”,提醒长时间使用手机者之脑瘤及听神经瘤显着增加。因而台湾电磁辐射公害防治协会、台湾教师联盟、北市忠孝国中家长会及台湾环境保护联盟等团体鉴于儿童脑壳还在发育中,使用手机会比成人吸收更多电磁波,要求政府立法能比照法国和马来西亚,规范校园(含高中职以下)禁用手机。并请家长务必约束青少年儿童勿用手机

  

其他国家亦提醒‘民众“减少使用手机,使用低辐射手机”;“紧急时才使用,长话短说”;“接驳时把手机远离头部,使用免持装置”;“强制销售手机附送免提装置”;“避免在电梯和车厢等密封空间使用”;“儿童长时间使用手机可致记忆力减退、注意力分散、学习障碍、压力等”;“通告用家手机辐射的危险”;“手机离身体愈远,暴露愈少”;“不要用手机当闹钟”等等。

  

有些家长因担心孩子的安危坚持他们要有手机已确定他们的行纵,田云汉表示,虽然目前尚未有医界正式使用手机致癌报告,但仍希望家长们为孩子的健康能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