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提集体自卫权欲与越南菲律宾建立军事同盟

【大纪元2012年07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金睛报导)日前,韩国媒体报导,日本官方强调日本拥有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权利,以便于与越南、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加强军事合作,从“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成军事同盟国。

日本强调拥有集体自卫权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导,日本国家战略会议发表报告称,为加强与美国等持有共同价值观的国家的安全保障合作,应通过修改既有制度和习惯做法,扩充安全合作手段,其中包括对集体自卫权的解释等。

所谓集体自卫权,是同盟国等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视为自身受到攻击,使用武力进行攻击的权利。

一般国家拥有集体自卫权,但因为日本是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国家之一,依据“放弃战争,不设军队”的宪法第九条规定放弃了集体自卫权。日本政府一直解释,宪法没有否定集体自卫权,但因为有放弃战争等条款,就认为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一直是历届首相经常提出的主张。

据《朝鲜日报》11日报导,日本政府决定修改相关法律,使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PKO)的日本自卫队在基地外国际机构人员等受到攻击时,可以予以还击,开始全面推进引入集体自卫权。

《产经新闻》10日报导称,日本政府发言人、官房长官藤村修9日在记者会上表示:“目前正考虑向国会提交PKO合作法修订案,修改有关武力使用的规定。”

作为著名“国防战略派”的野田佳彦与新上任的日本防相森本敏在行使“集体自卫权”的问题上态度一致。野田佳彦早在任国会议员时就积极主张应拥有集体自卫权。

日本希望与越南菲律宾从“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成军事同盟国

目前,日本与越南、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加强军事合作,但因没有集体自卫权而无法发展为军事同盟。

越南外长范平明14日在河内会见到访的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深化两国的战略伙伴关系,增进高层互访和对话。

范平明说,越南一直将日本视为主要的战略伙伴,并希望进一步深化越日战略伙伴关系。他高度评价日本政府在防灾减灾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方面给予越南的援助,并表示越南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与日本共同推动在贸易、气候变化、司法和培训等方面的合作。

近日,日本与越南双方就在海上安全领域加强合作,由日本协助越南提高沿岸警备能力达成了共识。日方称“越南与中国在南海的南沙群岛存在主权争议,越南希望以此制衡中国。”

日本防卫大臣森本敏7月2日在东京与来访的菲律宾国防部长加斯明举行会谈,双方签署了旨在加强海上安全保障等领域合作的防卫合作备忘录。

据日本媒体报导,森本在会谈中称,日方愿在保证海上航行自由等领域与菲方进行合作。加斯明称,确保海上航行自由很重要,菲方愿在海上安全保障领域与日方加强合作。

日菲防卫合作备忘录称,日本和菲律宾开展防卫合作有利于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两国将促进日本自卫队和菲律宾军队的交流,并推进两国在联合国维和活动和救灾等领域共享信息。据报导,日本迄今已与新加坡、越南等国签署了防卫合作备忘录,菲律宾是与日本签署这一备忘录的第九个国家。

(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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