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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实价登录1日上路 逾期未申报 最高罚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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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综合报导)8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实价登录制度,不动产成交案件之买方、地政士及不动产经纪业者,必须在买卖案件办理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签订租赁契约书后或委托代销契约届满或终止30日内,向主管机关申报登录。内政部呼吁,申报人若逾期未申报,地政士、经纪业或未依限改正的买方,可处新台币3万至15万元罚锾。

内政部表示,包括地政事务所办理买卖登记申请案件、不动产中介经纪业签定租赁契约书案件,以及不动产代销经纪业签有起造人或建筑业委托代销成交案件,都需要申报登录。制度施行后,不动产成交案件权利人(买方)、地政士及不动产经纪业者,必须在买卖案件办理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签订租赁契约书后或委托代销契约届满或终止30日内,向主管机关申报登录。

内政部指出,不动产买卖成交案件,买方如有委托地政士申请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委由不动产经纪业居间或代理成交者,则由地政士或不动产经纪业者申报,买方不必申报;租赁及预售屋案件,则由不动产经纪业负责申报。◇

(责任编辑:赵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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