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重庆公安局、贪官马世文欺压人民的罪行

人气 8
标签:

【大纪元2012年08月22日讯】控告检举信原重庆涪陵公安局腐败贪官局长马世文(现重庆信访办副厅级巡视员)违反犯罪事实。

重庆把一个人抓起来了,如果黑社会定性搞错了,就查故意伤害,没有故意伤害,就查赌博、涉黄,查寻衅滋事,查行贿贩毒,查非法经营。反正你不可能像圣婴般纯洁。我抓你不能抓错了。一个官员已经关起来了,没有受贿,查查贪污,没有贪污查违纪,没有违纪查女人。反正不能让他白的进来白的出去。涪陵方洪(网名方竹笋)因批评王立军权大于法微博被重庆涪陵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判劳教一年,更直接向社会揭示了公民言论自由在当地受侵害的程度非常严重,实质上是在评论政务,按法治国家的标准,其内容属于高价值的言论,属于法律保护的对象,就算方洪使用的语言确实非常不妥,从法律角度看最多构成民事侵权。重庆网民方洪在网上批评了重庆领导王立军几句话因言获罪,2011年被重庆公安局腐败局长马世文以莫须有的罪名抓去劳教一年,全国人民可以看到重庆是人治还是法制?人民有没有发声的权利?本来是件很小的言论自由的公民基本权利:重庆网民方竹笋在个人微博上批评了王立军权大于法就被抓去劳教。什么社会?

马世文你个狗贪官,你们也可以烂用国家权力继续抓方的家属,继续封杀,继续跨省打压人民舆论。但人民对重庆警察文革式制造冤假错案深恶痛绝会,全国人民网民对重庆的因言获罪事件抗议也会越大奉劝一句,一味用强权斗狠玩弄法律,你马贪官会自绝于人民,给予方洪劳教1年的处罚,是于法无据的,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还侵犯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官员的批评权,有关官员如果认为自己名誉权受侵犯或受到了诽谤,应该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显然,方洪案是在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下,贪官马世文是在言论领域对公民进行威慑而人为制造的一个冤案或错案。是马世文揣摩上意处置方洪的结果,他们以为这是在维护领导人的权威,但实际上是陷领导人于不义,让社会大众以为领导人利用职权剥夺发表批评讥讽自己言论者的人身自由。

重庆由于推行打黑型社会管理方式,权力过度集中于市委主要领导者个人,并且在当地已经出现了对领导人搞个人崇拜的势头。即使是最强者也绝不会强大到永远让人民服从其意志,除非他把自己的强权转化为正义和法律,把服从转化为义务。对于一国的决策者,不断取信于民,建构一种人民信任政府安的公平社会法律制度和人民政治舆论自由氛围,与此同时,决策者也必须正视客观上不断变化的政治舆论氛围,顺应民意。权大于法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民心遗失不能取信于民的破坏根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上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类似于“文革”期间歌颂毛泽东的情况,此前即使是邓小平那样的领袖人物也没有受用过这种尊奉。这种情形是有关行政区域权力过分集中于少数一把手的直接后果之一。

一、马世文讨好王立军制造冤假错案

我叫方迪,重庆涪陵区人,2010年,4月21日,我父亲(方竹笋)在腾讯微博上发表批评王立军权大于法的几句话:勃起来窝了一坨屎,叫王立军吃,王立军把这坨屎端给检察院吃,检察院端给法院吃,法院端给李庄律师吃,李庄说,这坨屎太臭了,谁窝的,谁自己吃。

4月22日,网监科通知我父亲方洪去网监科,要我父亲回家把在腾讯微博上写的全部删了,我父亲回家之后,就把在腾讯微博上写的全部删了。

4月23日晚上,崇义派出所副所长(冉庆)在原涪陵公安局贪官局长马世文(现升调重庆市公安局副巡视员)为了讨好王立军对我父亲非法开始了24小时监控,并对我家住宅停电、停气,我希望他们不要乱来,他们还威胁要把我也抓进监狱。

4月24日下午,贪官马世文指使崇义派出所长冉庆扣押了我父亲,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到我家里抄家并翻遍了电脑周围的所有抽屉,最后收走了主机和笔记本电脑至今未还。4月24日晚上6-8点的时候,马世文说要对我父亲进行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4月24日晚上10-12之间,区公安局贪官局长马世文为了讨好王立军指示派出所改拘留为劳教以诬陷领导罪向重庆劳教局申报对我父亲劳教一年。4月25我父亲在被执行治安拘留了6-7天后又被以诬陷罪送去劳教一年。

我们老百姓在网上发一条批评王立军权大于法的话,重庆涪陵公安局就可以无需法院审判,找个理由把老百姓投入劳教,涪陵公安局腐败贪官局长马世文你权大于法,破坏国家法律乱搞,将网民劳动教养一年,这个案例非常典型地让全国网民看到了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状况糟糕到何种程度了?让全国人民知道中国公民基本权利被破坏到何种程度了?贪官局长马世文统治下的重庆涪陵公安局是人治还是法制,人民有没有发声的权利,网民在个人微博上批评了重庆公安局领导王立军权大于法,重庆涪陵公安局贪官局长马世文为了讨好王立军就制造冤假错案,将网民抓去劳教一年,你重庆涪陵公安局马世文越这样乱整陷害无辜老百姓,全国网民对重庆的因言获罪事件抗议也越大,贪官马世文你出于什么动机,凭什么要劳教我父亲方洪一年?中国是法制社会,领导和中国老百姓在法律上本是一视同仁,你还以为是专制强权社会以强权封人民口的黑暗时代?如果两平民百姓发生口角,一方说另一方是坨臭屎,照你马世文的逻辑骂人方是不是就要送去劳教一年?如果是这样全国的劳教场老百姓可能要排队等候1000年都还关不完。请求上级依法追究重庆涪陵贪官公安局长马世文(现升调到重庆市公安局信访处副巡视员)的法律责任,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重庆黔江区黑社会老大是谁?具群众反映是胡红(胡老红)(人称红哥电话:13996968888),与原黔江公安局局长马世文是亲家(现任涪陵公安局局长)

控告人:方迪、方洪
详细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人民西路89号2栋2单元4-2
联系电话:13594575719方迪
联系QQ:360298484
2012年6月7日

二、马世文欺压老百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我家住在重庆市涪陵区公园路宏伟综合楼6-5,属于拆迁房,拆迁协议中赔偿房价2576元/m2,而评估价为2875元/m2。其中差价299元/m2、过渡费每月350元以及公摊面积费用未补偿。拆迁协议是属于欺诈行为,在未征用土地前签房屋协议,尚未安置周转房前重庆涪陵政府先断水断气,野蛮拆迁。2008年7月20日,又断了我一家唯一的生活用电。政府抢我的房子,以断绝基本生活条件的卑鄙手段,逼我签协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去找区房管局拆迁工作负责人问起理由,被其工作人员罗易打伤反报警控告我动机乱喊赔偿价是欺诈政府思想不纯。涪陵公安局贪官局长指示民警对我询问一番后,在取证不当的情况下将我送拘留所拘留10天。我因不服其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述状告涪陵公安局长马世文,我家房子被强拆后因为没有正常的居住地方,徐志红又是拆迁主要负责人,在2010年11月10日,我去找区政府找徐区长上交申诉材料,被公安局长马世文看见了他说:“你是老上访户,还敢告我,给我抓起来。”随后叫他身边的两个青年警察将我反手押上车。在车上两名年轻人用拳头猛打我的头部,痛得我直叫。于是我向他们哀求道:“小兄弟,我们没有私人冤仇,别再打了!”可是两人不但没有怜悯之心反而将我的手反抓着,接着又一拳接一拳地往我头上打,打得我满脸满头是伤,还大声辱骂着:“你这个老不死的老批壳,打死你狗日的”。到了荔枝派出所,马世文指示警察用两付手铐将我反铐着,并打倒在地上,用脚踩在我的脸上说:“去死吧!敢告我们马局长”。我哭着眼泪,喊着求情也没有用,我被他们打得头晕眼花。从上午9点多到中午才给我卸下手铐,然后拘留了我七天才罢休。被拘留于法无据,非法拘禁3个多小时。黑恶毒瘤一日不除,百姓就一日不得安宁。涪陵公安局长马世文以权压人欺压老百姓,在地方作恶多端,这件事明显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马世文对我人身侵害已构成刑事犯罪。按现行法律规定,非法拘留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用暴力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陷害她人受拘留处罚。数罪并犯,加起来也有十年刑事。由于在地方祸害官员官官相护,一手遮天,使得有权无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侵权不赔偿,违法不追究。重庆有这样鱼肉百姓的父母官,就是再创建十个重庆,再怎么高谈“平安重庆”、“和谐社会”,老百姓含冤后仍无处申诉,生活仍寸步难行。作为中国公民,我高呼:“没有腐败,才没有伤害!!!”

据许多知情人讲马世文是个隐藏很深的大贪官,从一个在重庆石柱一个乡政府临时工靠关系爬上副厅级公安局长宝座,以权谋私提爬三亲六七调查情况:1网监支队长2车管所长3政治部警察4交警罗川5与交巡支队长张蜀鲁打亲家7包养涪陵饭店服务员(该人是黑社会头子赵光棋的马仔的女人),马世文还把自己的女人调到重庆第四检察分院当干部。

控诉人:王小平

三、马世文在公安局大告任人唯亲扶持亲信和排除打击异己,涪陵公安局民警请求纠正重庆涪陵公安局2010年非领导职位晋升过程中贪官局长马世文玩弄权利谋求私利故意取消一批没有向他行贿的应该正常晋升的民警晋升资格的决定。

2010年重庆涪陵公安局非领导职位晋升过程局长马世文谋求私利根据个人好恶,打击一批应该正常晋升的民警,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恶意取消一批民警晋升资格,在民警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不利于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和中央唱道的公正和谐精神。

一、违反公务员法:

第一章第五条: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涪陵区局虽然表面形式搞竞争但实际是局长马世文假公济私,根本不是择优晋升,涪陵公安局非领导职位晋升不是以民警工作能力,工作年限,任职经历,工作成绩,民主测评为标准,而是根据局领导为了谋求私利和个人好恶来确定民警晋升资格。

二、违反公务员法第七条: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涪陵区局,不坚持任人唯贤,搞任人唯亲,与局长关系好的打高分,非领导职位晋升不透明,不民主,不公正,存在有些领导谋求私利打击一批应该正常晋升的民警从中获利,违反公务员法相关法规,在确定晋升过程中一些主要领导主观臆断,任人唯亲扶持亲信和排除打击异己。

三、违反公务员法第七章第四十三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区局不按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来执行另搞一套任人唯亲扶持亲信。区局在2010年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问题上,不考察民警从警20多年工作成绩,而是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违法决定只认可近3年内工作成绩。

四、在这次非领导职务晋升问题上区局是以副主任科员十年以上,工龄在二十年以上。向上面打的报告。主要是为了解决区局任非领导职务时间长和工龄长的民警,但涪陵区局把报告批下来后就把申请解决的对象改变了,把上面批下来的名额拿去扶持亲信。

五、在加分问题上以领导打分占总分80,基层民主测评只占总分20,这难道还不能说明存在问题吗?

请求上级纠正涪陵公安局2010年非领导职位晋升过程局长马世文谋求私利打击取消一批应该正常晋升的民警晋升资格,在民警中造成极坏的影响这一违规错误决定,只有纠正涪陵公安局非领导职位晋升错误决定,才利于调动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和中央唱道的的公正和谐精神,否则我们将逐级上访直到纠正涪陵公安局非领导职位晋升错误决定。

马世文在重庆黔江和涪陵当公安局长期间违反干部任用原则,任人为亲将其驾驶员汤xx调到涪陵提为车管领导,将其从黔江调到涪陵的一般民警徐x提为网监支队当领导,吃黑钱包庇黑社会团伙骨干分子周春林(周春林至今未受到法律的制裁),民警张海深控告了马世文,马世文诬其有精神病将其送进万洲精神病院。

一批应该正常晋升而被贪官局长马世文无理取消晋升资格的民警控告:
薛兴德、严志宏、梅海军、王富林、杨树德、杨玉萍

五、马世文权大于法鱼肉百姓,将一怀孕妇女迫害致死

2010年9月11日我老婆冉欣淑,在重庆市涪陵区4环路钢材市场里拉货,因为方便装货就把车反方向靠边停靠。涪陵区公安局长马世文路过说挡了他车的道,我老婆就说了句:这么宽的路怎么过不到嘛为什么你开个武警牌照的车就不准我们老百姓的车停这么霸道,马世文就借口把我老婆冉欣淑的驾驶证收了就开着军车走了,也没有开个什么罚款单和手续。第二天我们到涪陵区公安局去等贪官马世文要被收的驾驶证,他根本不理我们。

我的家人朋友都说我老婆冉欣淑怎么敢得罪喜欢乱整人的公安局长马世文。我老婆觉也感到很委屈,加上我们才刚生了小孩,货车也是借钱来买的,生活压力比较大,初来重庆涪陵打工,我们又要给孩子买奶粉,又还要照顾老的(妈妈爸爸)。本来经济都不好的我们只有靠我老婆出车拉货来维持家里的日常生活,结果她说了马世文几句把公安局长马世文得罪了,她收我们驾驶证不还我们不能开车拉货,我们去公安局找这个也拿不到找那个也说没有在他那里的,马世文整得我们一家都没有了收入。

我老婆一伤心,2010年9月14日下午1点多钟出去买了一瓶农药百草枯回到家自服了10多毫升。我送到涪陵区急救中心医院抢救结果因严重肺纤维化不治身亡。可怜我老婆死的时候肚子里还有我2个月的孩子。

在我老婆冉欣淑住院抢救期间,我们全家到涪陵区公安局去找马世文讨要说法,结果让我们想不到的是,因为马世文是涪陵公安局长。公安局警察都不敢得罪他,当官的都帮他说,还说是我们自己喝的农药该死,不关他们领导马世文的事,然后我们又问他们(公安局其他领导)为什么收驾照不开罚款单和扣证凭据,为什么个人执法,公安局纪委领导回答说:公安局领导可以个人执法,可以直接收驾驶证不开凭据,这是什么逻辑?还有的公安局领导说马世文是怀疑我们驾驶证是假的才收的,我们又反问他,为什么不怀疑行驶证也是假的?为什么不把行驶证也收了把车也收了呢?他们就没有回答,反而威胁我们说再不离开公安局,就按扰乱办公场所抓我们去劳教,他们全是帮马世文说的,把致我老婆死亡全部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我们老百姓要向马世文这个狗贪官讨命债,上面写的句句属实可以到重庆涪陵钢材市场去调查,我们老百姓不懂法,只是把我老婆被马世文乱执法迫害至死的事实讲出来,希望社会各界来评评理。

2010年11月

(责任编辑:郑芬芳)

相关新闻
【投书】建国以来最大的银行造假事件
【投书】哈尔滨市著名律师韦良玥25日遭绑架
【投书】别再玩弄忽悠、迫害访民的听证会
【投书】河北80后教师自杀  称工资1450活着太累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