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解读官方审理谷开来案多处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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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05日讯】薄熙来妻子谷开来涉嫌谋杀英国商人海伍德的案件将于8月9日在安徽省府合肥开庭审理,合肥法院发言人8月3日正式公布了上述消息。谷开来案件在异地审理虽然在中国司法史上并非首次,但是既然中国官方将谷开来案件局限在普通的刑事案件,官方指定司法管辖区是否符合中国的司法规定 ?另外,谷开来聘请的律师北京纵横律师事务所的沈志耕律师近日透露已被勒令退出该案的审理,官方已指定律师为谷开来辩护,官方的决定是否合法合理?为此,法广请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谈谈他对上述疑问的看法。

唐吉田:外界对这谷开来案件确实存有许多的疑虑。谷开来家人所聘请的律师沈志耕律师如果确认不能出庭而被改由官方指定律师来辩护的话,这至少从程序上来说是有问题的,除非真的获得谷开来本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官方或许已经同谷家达成了某一种交易。因为按照中国的法律,只有在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不能承担经费负担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死刑而本人拒绝聘请律师的等前提下官方才能指定律师。一般情况下,官方指定的律师在工作努力程度上要比当事人自己所聘请的律师要逊色得多。
  
法广:在中国敏感的政治案件在异地审理的例子并不少见,至于谷开来案件在合肥法院审理,有评论说是因为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在安徽有势力,也有评论说是因为老家在安徽的胡锦涛在当地有根基。不知中国国内司法界对此有什么看法?
  
唐吉田:至于外界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以及胡锦涛与谷开来案件被选定在合肥法院审理的决定之间是否有关系我们也没有更多的证据来佐证,不过谷开来案件既然不涉及机密有没有其他的理由被指定到安徽去审理,未免会引发外界猜测。严格来说,指定管辖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行为地管辖应该是必须遵守的第一原则,也是基本原则。而现在指定管辖在中国确实有滥用的嫌疑。
  
法广:合肥法院发言人周五公布庭审日子时特别强调说法庭座位有限,旁听与媒体采访都要受到限制,意味着谷开来案件的审理可能不会公开,您觉得这样做正常吗?
  
唐吉田:不正常,谷开来案件既然就目前而言被中国官方媒体介绍为是普通的刑事案,并不涉及到国家机密,那么案件审理证据是否充分、被告人是否受到有效的保护等等都应该让家属以及社会各界清楚地观察到,这样案件的审理过程及其最终判决结果才能令人信服。
  
法广:香港《亚洲周刊》引述北京信息人士透露说,事实上北京已经做出对谷开来案件的判决决定:谷开来将被判处死缓15年,同案的薄熙来的警卫张晓军将被判处死刑。如果这一消息来源可靠的话,这样的判决在法律上是否合理?
  
唐吉田:从现在所披露的材料来看,谷开来与张晓军应该在中国的刑法上来看属于共同正犯,不分主次,也就是说他们应该承担同等的责任。如果说,在审查的过程中,有自首、有重大立功或者说有法定的精神病鉴定这些在法律上站得住脚的理由的话,可以把谷开来的与张晓军的刑事责任区别对待。如果没有的话,法庭将一个判死刑另一个判死缓显然难以让世人所接受。公众完全有理由怀疑当局是为了保持执政阶层的形象有意将出生低微的人与出生上层的人区别对待;民众也有理由怀疑当局将谷开来案件同薄熙来与王立军更深层的案件相切割,实际上就是要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如果这样,虽然这一次危机被挡过去了,但却免不了下次再爆发危机,更不利于促进各界对中国目前的体制环境做出深刻的反思。

责任编辑:姚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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