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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刊影射涉华隆案 刘政鸿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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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5日电)苗栗县长刘政鸿不满周刊报导苗县府暗助华隆土地开发案,并质疑他妻子从中购买豪宅的正当性,今天表示将对壹周刊提告。

华隆工会罢工逾90天,最新一期壹周刊以华隆劳资争议为题做出相关报导,内容指出,华隆总厂土地由苗栗县议会副议长陈明朝标得后,在苗栗县长刘政鸿力挺下,“县政府快马加鞭,将华隆总厂工业区用地办理变更为住宅区,让官商大赚百亿元暴利;放任工人退休金、资遣费没有着落”。

周刊质疑,陈明朝将华隆总厂4万多坪土地列为头份尚顺广场开发案的第3期工程,“华隆土地变更开发案的开发利润及开发效率,异乎寻常”。

周刊也引述他人说法指称,陈明朝在尚顺广场第1期透天住宅中,替刘政鸿妻子杜丽华特别保留1户三角窗店面透天厝,现以每月新台币8万元出租给某法式餐厅,“如果半买半相送,也不令人意外”。

刘政鸿获悉报导内容后,痛批周刊“写法太荒唐!一定找律师提告加重诽谤罪”。

他指出,华隆土地是由陈明朝透过法院标得,相关都市审议过程,包括县都委会的审查和内政部都委会审查,由业务单位负责处理,自己向来没有参与。

至于妻子购买房产遭疑“半买半相送”,刘政鸿说“绝不可能,也没必要做这样的事”。

刘政鸿表示,妻子处理财产,他向来不会干涉,购入的房产也依法申报,自己一生廉洁,无法忍受壹周刊不当写法,将委托律师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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