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专家:习近平“宪法梦”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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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文龙韩国首尔报导)针对中国《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中国梦,宪政梦》引发的风波,韩国《中央日报》中国研究所所长韩友德评论认为,如果中共当局依照宪法办事,就不可能出现当前诸多社会矛盾。因为从中国宪法的内容来看,其“美好”不亚于西方宪法。但是由于中共凌驾于宪法之上,习近平的“宪法梦”要实施起来恐怕并非易事。

如果中国遵守宪法 中国人将尽享自由

韩友德所长1月22日在《中央日报》发表的题为《如果中国遵守宪法》的评论中设想,“如果好好遵守宪法,在中国会发生什么样的事?”首先是所有中国人都能尽情享受自由。

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5条)”。还规定有保护宗教自由(第36条)、人身自由(第37条),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40条)。

韩友德说,如果依照宪法办事,藏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将实现一律平等。而且以对当局不利为由切断网络或窃听电话内容,这些都是无法想像的事情。

中国宪法的“美好”不亚于西方宪法

文章说,中国宪法对私有财产的权力也予以了认定(第13条)。地方政府不能廉价处理私有土地,所有国民拥有对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力(第40条)。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第43条)”。作者引用中国法律学者们的评论称,中国宪法是“包含人权、自由、福利等先进宪法精神的美好的宪法”。

作者对此评论认为,单从内容上来看,“中国宪法达到这个程度,就不亚于任何西方宪法。”

权力属于人民 不来自枪杆子

中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评论认为,“也就是说权力不是从枪杆子中出来的,也不是从共产党政治局常务委员出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3条)。这样构成的全国人大选举国家主席,使国家主席任命总理和各部部长等官员(第80条)。全国人大还拥有可牵制国务院(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军)、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等部门的监督权。”

中共凌驾于宪法之上 “宪法梦”面临考验

作者说,中国宪法内容如此“美好”,但是在中国却很难落到实处,“因为共产党凌驾于宪法之上。主要国家机关的核心职位都由党中央委员会的人垄断。个人自由和人权经常受到侵害。没有‘宪政’,只剩下‘党政’。这也是滋生腐败的原因。”

新一届中共领导人习近平日前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践,宪法的权威还是在于实践”。作者认为,习近平的“宪法”梦想要想实现,并非易事,因为这“需要抛弃相当一部分的党的权力”。而从另一方面讲,习近平的“宪法”梦符合广大知识份子的诉求。评论认为,面对这两种力量的较量,习近平将在“两难”中做出选择。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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