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上访母亲唐慧起诉永州劳教委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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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29日讯】1月28日,湖南永州幼女被强奸案受害人的母亲唐慧拿到书面立案通知书,永州中院正式受理唐慧对永州市劳教委的起诉。据悉,唐慧要求判决永州劳教委赔偿给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85元,并要求判决永州劳教委进行书面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大陆官媒中新网报导称,1月28日,受外界广泛关注的永州幼女被强奸案再获新进展。28日下午4时许,永州幼女被强奸案受害人母亲唐慧从永州市中级法院拿到了书面立案通知书,该院正式受理了唐慧对永州市劳教委的起诉。

去年8月,因不满未成年女儿被强奸及被迫卖淫而坚持多年上访,唐慧被以“闹访”罪名被劳动教养一年半。在公众一边倒的抗议和声援之下,湖南当局之后撤销了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之后,唐慧随机提出申请国家赔偿。今年1月5日,永州市劳教委驳回了唐慧的请求,作出了不予国家赔偿的决定。

今年1月14日,唐慧向湖南政法委工作人员递交了自己的报告,要求对外公布对她劳教1年6个月的所有证据。

1月22日,唐慧前往永州中院,正式对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据悉,唐慧在行政赔偿起诉状中突出亮点要求:1、要求判决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赔偿给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85元;2、要求判决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向原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1月28日下午,唐慧向陆媒记者表示,永州中院通知她去领取立案通知书,并告诉她该院经审核后,决定对其起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进行立案。

事件背景

2006年10月,永州11岁女童乐乐被劫持强奸、轮奸后,卖入公安局政委亲戚所开妓院,被逼卖淫并遭受了多人的轮奸和毒打,曝光的内幕令人发指。这些被告在2006年10月以来的两次重审和四次判决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乐乐的母亲唐慧因不满法院判决结果不断上访反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

唐慧被劳教在网络中被曝光后,社会舆论呈现一面倒的态势。当局在公众不断炮轰的压力之下,湖南省委政法委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此案,随后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今年1月11日,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声称唐慧多次上访是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劳教合法,不给予赔偿,不道歉的消息被披露,民众反弹强烈。

唐慧本人在接到这个决定后,决定尽快起诉湖南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

唐慧曾向陆媒记者表示,她提的赔偿数额非常小,只是希望得到一个公正,“一个公平的理”。整个赔偿申请中,她最看重的是那个“书面的道歉”。她表示,她会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她说她最无法忍受的是,明明劳教她是错的,是对她的“污蔑”,劳教委却不肯承认。她说:“我一定要让他们承认这一点。”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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