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上訪母親唐慧起訴永州勞教委獲受理

人氣 1
標籤: , ,

【大紀元2013年01月29日訊】1月28日,湖南永州幼女被強姦案受害人的母親唐慧拿到書面立案通知書,永州中院正式受理唐慧對永州市勞教委的起訴。據悉,唐慧要求判決永州勞教委賠償給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85元,並要求判決永州勞教委進行書面賠禮道歉,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大陸官媒中新網報導稱,1月28日,受外界廣泛關注的永州幼女被強姦案再獲新進展。28日下午4時許,永州幼女被強姦案受害人母親唐慧從永州市中級法院拿到了書面立案通知書,該院正式受理了唐慧對永州市勞教委的起訴。

去年8月,因不滿未成年女兒被強姦及被迫賣淫而堅持多年上訪,唐慧被以「鬧訪」罪名被勞動教養一年半。在公眾一邊倒的抗議和聲援之下,湖南當局之後撤銷了對唐慧的勞教決定。

之後,唐慧隨機提出申請國家賠償。今年1月5日,永州市勞教委駁回了唐慧的請求,作出了不予國家賠償的決定。

今年1月14日,唐慧向湖南政法委工作人員遞交了自己的報告,要求對外公佈對她勞教1年6個月的所有證據。

1月22日,唐慧前往永州中院,正式對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提起行政訴訟。據悉,唐慧在行政賠償起訴狀中突出亮點要求:1、要求判決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賠償給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85元;2、要求判決永州市勞動教養委員會向原告進行書面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1月28日下午,唐慧向陸媒記者表示,永州中院通知她去領取立案通知書,並告訴她該院經審核後,決定對其起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一案進行立案。

事件背景

2006年10月,永州11歲女童樂樂被劫持強姦、輪姦後,賣入公安局政委親戚所開妓院,被逼賣淫並遭受了多人的輪姦和毒打,曝光的內幕令人髮指。這些被告在2006年10月以來的兩次重審和四次判決中並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樂樂的母親唐慧因不滿法院判決結果不斷上訪反被勞動教養一年六個月,引起全國輿論一片嘩然。

唐慧被勞教在網絡中被曝光後,社會輿論呈現一面倒的態勢。當局在公眾不斷炮轟的壓力之下,湖南省委政法委成立調查組赴永州調查此案,隨後撤銷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唐慧的勞教決定。

今年1月11日,永州市勞動教養委員會聲稱唐慧多次上訪是嚴重擾亂國家機關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勞教合法,不給予賠償,不道歉的消息被披露,民眾反彈強烈。

唐慧本人在接到這個決定後,決定儘快起訴湖南永州市勞動教養委員會。

唐慧曾向陸媒記者表示,她提的賠償數額非常小,只是希望得到一個公正,「一個公平的理」。整個賠償申請中,她最看重的是那個「書面的道歉」。她表示,她會儘快向法院提起訴訟。她說她最無法忍受的是,明明勞教她是錯的,是對她的「污蔑」,勞教委卻不肯承認。她說:「我一定要讓他們承認這一點。」

(責任編輯:徐亦揚)

相關新聞
湖南逼幼女賣淫案警匪勾結 民籲釋放上訪母親
湖南幼女遭輪姦被逼賣淫 母親求正義被勞教
為被逼賣淫幼女上訪反被勞教 民眾憤怒 湖南撤案
中國大陸全民反迫害大聯盟 : 廢除勞教制度深得民心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