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8月18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Tom Gantert報導/吳瑞昌編譯)美國司法部週一(8月17日)宣布啟動新程序,允許符合條件、目前遭聯邦法律禁止持槍的個人申請恢復聯邦持槍權。司法部表示,這項程序可能讓數千萬名美國人取得申請恢復權利的機會,但所有申請仍須逐案審查。
司法部:不應剝奪民眾持槍權
新任的司法部長托德·布蘭奇(Todd Blanche)確認了該程序的聯邦法規。他在聲明中表示,「美國憲法的第二修正案絕非一項次等權利。美國政府不應該在未考量當事人是否威脅公共安全的情況下,永久剝奪美國民眾的憲法權利。」
美國特赦檢察官愛德華·馬丁(Edward Martin)表示,這項新計劃將為失去第二修正案權利的3,000萬美國人,提供一條申請恢復權利的途徑。
司法部表示,自1992年以來,美國國會依照聯邦法律為那些尋求恢復持槍權的民眾設立了相關程序,但該程序對大多數申請人而言並不實用。
司法部解釋道,不實用的原因在於國會一直不允許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ATF)動用資金調查或處理該法案下的權利恢復申請。
根據ATF規定,聯邦法律禁止多個類別的人士持有槍枝,包括曾犯下可判處一年以上監禁之罪的人、逃犯、非法使用或沉迷於管制藥物的人、曾強制送入精神病院者、非法移民、遭軍隊開除軍籍者、已放棄美國國籍者、受特定家暴禁制令約束者,以及犯有輕罪的人。
該法規將於《聯邦公報》發布後30天起生效。另外,在此新規推出之際,最高法院及下級聯邦法院正審理有關持槍資格限制的法律挑戰。
新規申請方式與限制
司法部表示,這項新程序不會自動恢復申請人的持槍權,且每份申請將單獨審理。
司法部提到申請規則,包括申請人必須向司法部長證明,當初導致其被禁止持槍的情況,連同其個人記錄、聲譽及後續行為,足以顯示他不太可能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且恢復其持槍權不會違背公眾利益。
該法規確立了明確的推定原則,如果申請人的犯罪行為、舉止或身分表明會對公共安全構成更高風險,則不批准恢復其持槍權。
另外,除非存在極端特殊的情況,否則暴力重罪犯、已登記的性犯罪者、非法移民以及其他持續構成危險的人員,一律推定為不符合恢復持槍權的條件。
此外,司法部批准的任何申請,僅能解除聯邦對個人持槍權的限制,無法推翻各州法律所施加的獨立限制。
民間團體的擔憂
「城鎮槍枝安全支持基金會」(Everytown for Gun Safety Support Fund)曾在2025年撰文表示,對司法部實施這項「涵蓋廣泛的程序」感到憂慮,因為該程序允許已定罪的重罪犯、家暴施暴者及其他被禁人士重新擁槍。
該非營利組織擔憂50名全職審查人員無法應對龐大工作量,理由是司法部曾預測新規實施的第一年將有100萬人提出申請。
該團體質疑,如此龐大的工作量是否會讓人不堪負荷,並擔憂「危險分子」可能會成為漏網之魚。他們也希望審查工作由真人進行審核,而非依賴人工智慧(AI)完成。
原文:DOJ Opens Path to Restore Federal Gun Rights for 30 Million Americans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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