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中国劳教成冤假错案温床 且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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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唐铭综合报导)中国劳动教养制度从1955年创建开始其劳教对像和范围逐渐扩大,几乎达到了每一个地级市就有一处劳教所的规模。有关律师认为,中共利用劳动教养制度由打击政治运动中的异已发展起来并愈演愈烈 ,劳教成为冤假错案的温床,甚至制造惨无人道的血腥冤案。

劳教对像范围逐渐扩大

《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的检讨与改革》一书资料显示,对待他们:“一种办法,是判刑后劳动改造。另一种办法,是不够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适用于继续留用,放到社会上又增加失业的,则进行劳动教养,就是虽不判刑,虽不完全失去自由,但亦应集中起来,替国家做工。”

1955年8月发布的《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规定了内部“肃反”的劳教对象是党、政、军、群、企事业单位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1982年劳动教养的适用对像调整为不够刑事处分的抢劫、强奸等“六种人”;2002年劳动教养的范围扩大到“十种人”。

几十年间,劳教制度适用范围逐渐扩大,对劳教适用对象的规定达二十多种,其中有些纯属道德范畴,如婚外同居的、倒卖各种计划供应票证的;有些规定认定起来较为模糊,如因犯罪情节不构成起诉和刑事处罚的等等。

从1955年创建劳教制度到1957年“反右”之前的这个阶段,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整个中国不足1万人。据《中国劳动教养》1999年第3期报导,1983年“严打”曾创下当时收容劳教人员的历史记录——22万多人。据《正义网》报导,2003年时,中国共有劳教场所310多个,警力职工达10多万人,收容劳教人员31万多人。几乎达到了每一个地级市就有一处劳教所的规模。

劳教成为冤假错案的温床

据司法部数据,截至2008年,中国有350个劳教所;重犯率超过40%;劳教人员平均每天劳动超10小时。导致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以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居多,其次没有辩护权和监督等等。劳教的期限是1到3年,最长可达4年。

李方平律师表示,劳教制度的存在损害了刑事法律的权威,违反“罪刑相适”的原则。劳教本来针对的是“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可是劳教的处罚力度却高于刑事处罚中的拘役。此外,对于那些检察院不批捕或退侦的案件、证据不足超期羁押案件,都可以转为劳教,这使劳教成为错案、冤案的温床。

打击对像从最初的4类人员发展成为打击法轮功学员、访民、异议人士、维权人士等等。劳动教养对像和范围都在不断扩大,并制造出大量冤假错案。

北京于伏海律师表示,劳教制度是伴随着毛泽东独裁统治而产生的,是为毛泽东独裁统治服务的,当然,体面地表达方法是,为了“维护新生的政权”。毛泽东制造“灾荒”饿死七千万!之后又掀起更恐怖的文化大革命,许多人被斗死整死,这样一个不干好事的魔王,中共利用劳动教养制度不断地进行暴力迫害,甚至制造惨无人道的血腥冤案,劳教制度其本质就是一种打击异已的法西斯独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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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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