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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纽经合协定 厂商具证应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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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30日电)台纽经济合作协定12月1日生效,工总表示,这项协定生效意义重大,厂商应注意规定,货物原产地“自我具证”,应确保真实性。

台湾和纽西兰今年7月10日在纽西兰威灵顿签署台纽经济合作协定(ANZTEC)。全国工业总会指出,这是台湾与已开发国家和非邦交国签署的第一个经济合作协定,宣示台湾融入区域整合的决心,有助于促进台湾经贸体制与国际接轨,意义重大。

工总表示,台纽ANZTEC是高品质及涵盖广泛的经济合作协定,肯定立法、行政两院推动经贸自由化的决心及努力,让台湾更进一步消弭贸易障碍,以营造友善的投资环境。

台纽双边年贸易额约12.07亿美元,两国在资源上具有高度互补性,纽西兰出口台湾以农牧业产品为主,台湾出口至纽国则以石油、钢铁、机械零件为大宗。

工总表示,纽国石油、钢铁、机械零件等项目进口关税多在5至10%间,降至零关税后,对于台湾制造业而言,确实利大于弊。

工总提醒,台纽ANZTEC中,对于原产地规定有特别规定,且在原产地证书签发采取“自我具证”方式,未来生产者、供应商、出口商、进口商或其他符合资格等厂商应确保具证真实,以免被纽国海关查出虚伪等未符规定,而丧失零关税优惠。

工总并呼吁政府加快脚步,在台纽与台星陆续传来好消息后,更进一步开创台湾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协定(TPP)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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