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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加油站漏油污染用水 判赔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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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4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环保署去(2012)年承接加油站漏油污染事件后,找不动产估价师进行鉴定,鉴价结果住户房地贬损7%,环保署也依此裁决加油站必须赔偿住户的损失,估计19户共约300万元。

环保署公害纠纷裁决委员会主任林福来表示,因民众怀疑污染致使房价下跌,所以环保署经两造同意,找桃园地方法院公告的土地公证人来鉴价。但因这两年19户并未有交易资料,鉴价师扩大范围,以附近成交的价格评估,受漏油污染区的房价下跌7%。

加油站漏油污染事件发生在2009年、桃园县中坜市过岭加油站,当初经桃园县政府认定污染地下水严重,加油站事后处理得以控制。但污染事件致无法使用地下水,且民众质疑房地价格因此滑落,2012年转向环保署提出裁决请求。

林福来表示,低于7%的住户以当初的主张为主,高于7%者以7%为上限。全案有20天申诉期,加油站如有不服,可向桃园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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