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抛出精神卫生法 法轮功学员仍被精神病院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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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20日讯】大陆首部《精神卫生法》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明确了精神障碍患者“非自愿医疗”的概念、标准和程序,目的是防止把精神正常的人诊断为精神病,同时规定了法律的责任,惩处违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然而,就在中共颁布《精神卫生法》的同时,一些法轮功修炼者仍在精神病院遭受摧残。

据明慧网5月19日报导,法轮功学员刘勇,现年42岁,原是邯郸市邯钢集团职工。在1999年7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他曾因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劳教。2001年6月,邯钢集团胁迫其家属,强行将精神正常的刘勇送入保定精神病院,那一年他30岁。因为拒绝放弃自己的信仰,刘勇在保定精神病院一关就是12年。

保定精神病院同劳教所、监狱一样配合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有至少24名法轮功学员在那里被迫害致死。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14年来,仅邯郸一地“被精神病”的法轮功学员就不少。

杨宝春,法轮功学员,邯郸市锦航绒布厂职工,1999年9月因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劳教两年,并被劳教所恶警迫害致截肢。劳教所为推卸责任直接将他送进安康精神病院。为了让杨宝春成为一名真正的“精神病人”,该院院长王玉宾伙同护士冯永彩,常常把一种无名药物偷偷放在饭里。杨宝春食用后,一直口水不断,说话口齿不清,舌头发硬,浑身无力。这样一关就是四年。

2005年底,为了阻止杨宝春上访讨说法,邯郸市锦航绒布厂又将他关进安康精神病院。在那里,杨宝春经历了非人的折磨,他曾于2008年初靠单腿跳着逃回家,但安康精神病院哪肯放过,又将他粗暴抓回,至2009年,家人发现杨宝春被迫害致完全精神失常。

《精神卫生法》的颁布不过是中共欺世盗名的骗局,刘勇等法轮功学员仍在精神病院关押遭受非人折磨就是明证。

(责任编辑:古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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