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罪名编证据 保定法院上演“庭审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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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8月17日讯】河北保定市公检法人员在三次合谋编造“证据”、更改“罪名”之后,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八日上午在南市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满红、宋国彬进行了一场“庭审秀”,再次向外界曝露了中共法院的“执法律之名,行违法之实”的荒唐。

据明慧网报导,当日法院戒备森严,十几名特警在法院大门口两排站立,法警来回走动,警察和便衣对周围人和附近店铺拍摄并撵走围观人群。

两排特警在南市区法院门口把持(图片来源:明慧网)
两排特警在南市区法院门口把持(图片来源:明慧网)

法院当日是将王满红、宋国彬分开非法庭审。南市区法院只许当事人的两名家属旁听,王满红的丈夫、大姐、宋国彬的妻子、姐夫参加了旁听。参与旁听的家属两边都有便衣监控。而旁听席上其他人都是检察院、中级法院和“610”人员、法警,共十多人。

所谓庭审,就是按照中共诬蔑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对王满红、宋国彬二人进行诬陷,且仅是象征性地走过场,两场非法庭审不到两个半小时就匆匆结束。

据律师分析,尽管中共打压法轮功已十四年多,中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关于法轮功就是邪教组织的法律设定和法定解释,所以对一个遵纪守法的法轮功信仰者采取的惩治行动都是违法的。

按法律规定,庭审结束后家属有权跟当事人交谈,而王满红、宋国彬连跟家属说一句话的机会都没有,劫持王满红、宋国彬的警车从法院出来时,等候在门口的家属迎上去想和宋国彬说句话,旁边的警察粗暴的拽住家属,宋国彬只能在隔着警车的车窗对等候在法院大门口的家人招手。

宋国彬的两个姐姐看到面黄肌瘦的弟弟,痛心万分,至今已几天吃不下饭。宋国彬的妻子患腰椎盘突出,腰疼、腿痛,上不了班,经济、精神压力很大。宋国彬的老母亲七十九岁,家人一直瞒着她宋国彬被绑架的事,直到过年时实在瞒不住了才告诉她,老母亲得知后,至今再没说过话,心情极度悲痛。几个姐姐一提到宋国彬,就泪流满面。

而法轮功学员王金凤目前仍面临非法庭审。

事件回放:

宋国彬是在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早晨出门经营布匹生意时,被当地国保警察和片警劫持;王满红在同一日被保定市北三环潭庄村韩庄派出所警察绑架;王金凤是五月七日下午在工作单位被韩北派出所副所长马文奎、曹某绑架。警察绑架他们的理由是:共产党要开十八大了,开完会就把他们放出来。结果,警察不但不放人,还在长达十六个月的非法关押期间,三次编造“证据”、更改“罪名”,要对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 保定市国保支队编造证据,妄图以《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告、迫害三位法轮功学员。南市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案卷退回。但保定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再次编造罪名后,把案卷送回南市区检察院。十一月一日,南市区检察院又将案卷退回。保定国保支队第三次编造所谓证据迫害三位法轮功学员。检察院第三次接案后,将案卷送到法院。南市区法院发现构陷的罪名无法成立,遂以“证据不足”为由,叫南市区检察院取回,将案卷分开,更改所谓“罪名”,单独对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起诉。

王金凤的家人聘请了律师介入此案,遭到公安局、法院的百般刁难。鉴于保定市南市区公检法的非法行径,王金凤的律师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向保定检察 院递交了“法律要求书”,严正指出,南市区公检法人员明知王金凤无罪却仍知错犯错、执法犯法,要求“立即撤销该案、释放当事人。”

然而南市区公检法不法人员,罔顾法律, 执行“610”的命令,在八月八日上午对王满红、宋国彬非法开庭,做了一场“庭审秀”就匆匆收场。

(责任编辑:丁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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