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征求存款保险条例意见 内部博弈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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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2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任义报导)中共央行11月30日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条例已经酝酿了21年至今未正式实施,中共的金融监管部门互相博弈激烈。

从去年下半年至今,中共当局不断提及银行破产及存款保险制度,中共的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多次表示不能发生“系统性风险”。

11月30日下午,中共央行发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显示,凡是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投保存款保险。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不过中共央行声称,这个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根据各类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

存款保险推出颇受政治博弈的影响。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谢平在《中国金融改革思路:2013-2020》一书中写道:“央行、银监会和财政部都想成为存款保险的主管部门,这既有认识分歧,也有一定程度的部门权力之争”。

银行业对中共政府欲推行的存款保险制度也颇有微词。中国银行副行长王永利2013年9月在媒体上发表文章称,法定存款准备金与存款保险在很大程度上是类同的,不应该重叠。如果中国要在存款准备金之外再建立存款保险,那么将大大增加存款银行的经营成本。

美国南卡罗莱纳大学艾肯商学院教授、中国问题专家谢田博士曾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表示,金融体系都在中共央行的管制之下,因此银行业的风险就是中共的风险。“事实上,正是中共对金融业的高度垄断和控制,才加剧了中国银行业的风险。而这个风险在最后一定是落在平民百姓的头上。”

关于存款保险的官方表述最早可追溯至二十年前。1993年12月,中共国务院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时至今日,存款保险仍未顺利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林锐;复核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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