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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奢侈税 台国税局:勿信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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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17日电)房屋买卖相距不到1年本应缴奢侈税,但纳税人误信用尊亲属名义购买可规避奢侈税,全案遭台北国税局查获,连征带罚共新台币375万元,国税局吁勿听信谣言,应诚实申报。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日前查获一件房屋买卖案,屋主民国100年10月买进台北市中山区房屋一栋,并于101年8月卖出,持有期不到1年,本应依卖屋金额课征奢侈税15%,但屋主却听信某建筑经理公司建议,可以屋主的母亲为买方,规避奢侈税。

全案经国税局发现,屋主的母亲户籍在台北,但却长年居住香港,不论买屋或售屋的金流都是流向原屋主的账户,经国税局要求说明,屋主却支吾其词,说不出所以然。

台北国税局说,国税局认为屋主刻意规避奢侈税,因此裁罚奢侈税的1.5倍,以房屋销售1000万元,课征150万元奢侈税,加外225万元罚款,共375万元;若再加上其他的中介费、地政规费、其他相关费用等,可能上看400多万元,不但卖屋未获利,反而亏本,非常划不来。

台北国税局强调,通常若是不慎漏报,顶多罚奢侈税0.25倍的罚款,但屋主若是听信谣言,反而遭罚更高额,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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