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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赌瘾挪用公款 前塔斯廷律师认罪

【大纪元2014年07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夏君编译报导)周三 (7月2日),已被取消律师资格住在塔斯廷 (Tustin)的51 岁维恩‧马丁‧方 (Wayne Martin Fong) 承认犯有挪用公款罪后被立即判处了在监狱服刑六个月的徒刑。他承认,当他在尔湾一家保险公司任行政负责人时偷窃并挪用了46.9 万美元的公款。这一判决与橙县地区检察官的意见相左,检察官想寻求更严厉的处罚。

  

据橙县地区副检察官马克‧拉博瑞克 (Marc Labreche) 说,马丁‧方把挪用的钱都赌输了。拉博瑞克提出的认罪协议是判处马丁‧方五年的有期徒刑。

  

然而,方接受了橙县高等法院法官罗伯特‧菲茨杰拉德 (Robert Fitzgerald) 提出的认罪协议,其中除六个月的徒刑外,还包括给受害者归还 30‧9 万美元。

  

拉博瑞克说,如果方被送审并被判有罪的话,他会面临13年零4个月的在监服刑。

  

方的律师告诉菲茨杰拉德法官,被告已经参加了赌徒匿名戒赌会 (Gambling Anonymous)。方已经在尽力偿还一些挪用的钱。但拉博瑞克说,他不知道方具体归还了多少钱。

  

拉博瑞克说,方以前当过纽约市的警官。从1999 年至 2010 年,方在富达国家地契集团 (Fidelity National Title Group) 任副总裁和律师。期间,该公司的官员发现了方有挪用公款的行为。

  

据拉博瑞克说,2009 年 7 月,方要求一家供应商,全球发现 (Global Discoveries),向他控制的银行账户发送属于公司的应付款,并将所有相关信件发送给他的个人电子邮件地址和他在塔斯廷的邮政信箱。

  

拉博瑞克说,方也要求另外至少一家供应商也做同样的事情。

  

据拉博瑞克说, 是一家供应商写给公司的一封信引起了公司官员的担忧,并促使公司展开了一项内部调查。

  

根据加州律师资格委员会 (State Bar of California),富达公司于 2010 年 1 月起诉了方,并于 2010 年 7 月达成了庭外和解。

  

方于 2012 年 11 月被逮捕。他已向富达公司支付了10 万美元,并同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未来 30 年内再向富达公司支付 40 万美元。

  

方告诉加州律师资格委员会官员说,他有赌瘾,已于 2010 年 9 月开始参加加大洛杉矶分校主办的赌博研究项目 (UCLA UCLA Gambling Studies Program) 。 他还出席了每周三次的匿名戒赌会议。

  

方承认了七项盗窃重罪和五项洗钱重罪,包括加重刑罚的:损失超过10万美元、严重白领犯罪超过10万美元、财物损失超过20 万美元等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