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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维权律师高智晟明服刑期满 台民团吁如期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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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8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吴旻洲台北报导)曾获2次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被誉为“中国良心”的律师高智晟,因10年前开始替中国法轮功学员辩护,并上书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被中共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刑入狱。高智晟将于8月7日刑满,但狱方却表示,能否释放还需与北京沟通。对此,民进党立委田秋堇、国民党立委陈学圣、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及多位民团代表5日共同发声,呼吁中共如期无条件释放高智晟。

曾于2007年、2010年获两次诺贝尔和平奖提名的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2004年时开始替中国法轮功学员辩护,并上书要求中共领导人停止迫害法轮功,但却遭秘密拘捕,并被冠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缓刑5年;2009年高智晟被释放出狱后,2011年又遭法院撤销缓刑,再度入狱服刑3年,而今年8月7日便是高智晟刑满之日,但狱方却表示仍需和北京沟通,要他的家人等候狱方通知。

“中共应在8月7日须无条件释放高智晟,并立刻恢复他个人名誉,法办迫害元凶”,朱婉琪强调,若高智晟被释放出来,希望中共不要再以任何借口对他进行政治迫害、酷刑或软禁;倘若他不能如期释放,要求台湾政府应遵守立院去年通过的“要求释放包括高智晟在内的16名良心犯”决议,向中共表明立场,立即释放高智晟等人。朱婉琪也打算在高智晟出狱后,邀请他来台说明中共迫害法轮功、维权律师的真相。

年检制不废 免谈来台执业

前台湾人权促进会长赖中强表示,高智晟所做的行为,在自然法里都不构成犯罪,因此刑满后不但要如期释放,还要恢复他的名誉、律师资格。赖中强指出,中国许多律师投人权维护,但自己却受到威胁,因此要做维权工作前,还要找另一位律师帮他维权,而这一位律师还要找另一位帮他维权,如此下去无止境,仍无法建立法制与人权维护。

赖中强也表示,中国的律师和记者执照资格,每年都有检核制度,“如果不听话,今年是记者,明年就不是记者;今年是律师,明年就不是律师”,他强调,中国若不废除记者、律师年检制,他就坚决反对包括服贸谈判或自由经济示范区中,任何中国律师来台执业,因为“若不坚守律师应有的人权标准,屈从中国标准,总有一天台湾将丧失自己所珍贵的民主与人权。”

关心中国人权 不分蓝绿

“中国的人权议题,不分蓝绿”,陈学圣表示,今天若不关心中国人权问题,哪天台湾人权问题也将被忽视。过去有人说,台湾关心中国人权问题,如蚂蚁撼树,但若连这种勇气坚持都没有,那树连动都不会动。陈学圣强调,两岸竞争过程中,不要在乎中国硬体建设,重点是台湾对自己信仰价值是否有信心,若台湾自由、民主、人权这个最重要价值遭侵害时,都不敢跳出来,批判中国,他认为台湾的基本价值将丧失。◇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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