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检察官当庭跑掉 法轮功案怎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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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21日讯】据明慧网报导,3月17日江苏省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李拥军、丁宝亮、周甚启、周金良四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第二次开庭。李拥军的辩护律师当庭指出检方提供的证据有假,法官孙武正宣布休庭2分钟。两名检察官被律师质问理屈词穷,拍桌子说:“不开了!走了。”面对检察官的荒唐行为,法官说:“我也没办法。”庭审不得不再次休庭。

此前3月4日第一次开庭,也是因为丰县检察院违法,公诉书漏洞百出,且多处程序违法等问题,在律师强烈要求下休庭的。

丰县检察院提供了什么非法证据?说出来都是笑话!承办本案的原检察官王婉芳在取证时,证人的签名竟然是她本人代签的。当这一违法事实被律师当庭指出时,公诉方的两个检察官先狡辩说“合法”,然后一甩手走了。

丰县法院对李拥军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两次开庭,两次休庭。检察官捏造证据,被律师追问得难圆其谎,当庭出丑。检察官自取其辱,法官无奈尴尬。所谓的刑事审判庭,上演执法人员的丑剧闹剧,法庭毫无尊严,检察官粗暴践踏法律,中国法制荡然无存。

各地法院非法开庭的法轮功案,为什么常出类似的丑闻?是因为审判法轮功学员,完全违宪违法,实在难于审理。明明是中共以司法形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却还装腔作势“依法行事”。法院治罪法轮功学员的法律根据是刑法300条和所谓两高解释,这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的一部分,完全站不住脚,早已被正义律师在代理的大量法轮功案件中驳斥得体无完肤。

对法轮功学员张春秋冤判八年的湖南益阳法官说:“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此话不仅道出了法官丧失道德的无良心态,也说出了中共非法审判法轮功的真相。

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各地法院、检察院都惧怕法轮功学员聘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因为一旦开庭,他们会被律师质问得哑口无言、面红耳赤,羞愧难当。庭上往往出现受审的不是法轮功学员,而是检察官和法官的另一番局面。可以预见,法院照这样非法审下去,比丰县检察官当庭跑掉这类荒唐事,怕越来越多,越来越离谱,爆出什么大冷门来,都不足为怪。

丰县李拥军案,是一起典型的法轮功受迫害案件。李拥军(家住山东金乡县)为营救妻子刘巧珍(被江苏丰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现在二审中),2014年与同乡周甚启、丁宝亮等法轮功学员,在从山东去江苏丰县法院的路上,被一伙人(没穿警服,没出示工作证)绑架至丰县公安局,第二天又挟持到丰县一宾馆内,连续五天五夜不让睡觉,不停地辱骂。期间,警察制作了许多虚假笔录、证人证言。

李拥军妻子刘巧珍等六位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11月被丰县法院非法判刑。法院内部传出,曾有不止一名副院长多次向上反映,对本案不主张做有罪判处,应无罪释放。

李拥军和刘巧珍夫妇被非法关押后,两个女儿有家难回,投亲靠友,13岁的小女儿,学费生活费全靠亲戚负担。家里财物都被丰县国保大队扣押。刘巧珍父亲气愤离世。

法轮功案,难道不是中国最大的冤假错案?中国要想“依法治国”,不停止迫害法轮功,实属空谈。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是对中国基本人权的肆意践踏。法轮功案件涉及到中国法律的方方面面,所以把法轮功问题解决了,不仅中国众多司法难题好解决,中国所有的问题基本都能解决。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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