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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破陆制电动脚踏车 混充功学社商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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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6日报导】(中央社新北市6日电)保二总队刑警大队侦一队日前在台北市中山区、南港区查获1名王姓男子以“KKS”贩卖仿冒功学社“KHS”商标的电动脚踏车,共查获24辆大陆制电动脚踏车,及数百贴纸。

母亲节将至,许多民众都开始着手挑选实用的母亲节礼物,使用上简单又省力的电动脚踏车,可以让妈妈出门采买、运动,一直是热门的商品之一。

不过知名的脚踏车厂商功学社却接获消费者提供的讯息,指台北市区内某店家消售的电动脚踏车,并不是功学社原厂所生产的KHS商标电动自行车,疑似有违反商标法的行为。

功学社于是向警方报案,希望遏止仿冒的歪风。

经保二刑大密集侦查,发现王男的店面主要经营手机销售及维修,兼营电动脚踏车销售,客人在店面购买后,店家会在现场拆箱组车,并在车身贴上KHS的商标贴纸。

警方调查发现,王男是向大陆地区进货,并辩称所销售的商品是戏谑KHS商标的“KKS脚踏车”,但是消费者如果没有详加查看,都会认为商品就是功学社出品的KHS商标脚踏车。

由于电动脚踏车包含电力配置及马达,应依“电动辅助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形式安全审验管理办法”,经检测机构或审验机构,依交通部所定安全检测基准检测,并出去安全检测报告,并取得合格证明、黏贴审验合格标章后,才能行驶在道路上。

但被查获的这批货,完全没有经过法定的检测程序,更不可能依规定取得、黏贴合格标章。

警方指出,根据商标法97条规定,未得商标权人或团体商标权人同意,对于同一商品或服务,使用相同或近似于注册商标或团体商标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5万元以下罚金。警方呼吁民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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