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焚化炉代烧事业废弃物 陈菊允检讨停止

【大纪元6月2日报导】(中央社高雄2日电)高雄市议员陈丽娜今天指南区焚化炉1年代烧外县市约3万吨的一般事业废弃物,市长陈菊允诺检视环评报告、停止焚烧。

国民党籍陈丽娜在总质询为小港居民发声,她说前镇小港区长期饱受重化工业污染,加上市府违法为外县市代烧约3万吨的一般事业废弃物,造成的污染,让当地居民健康和居住环境更恶化。

她指出,高雄市有中区、南区、仁武和冈山焚化炉,但是市府却还让环境已经很差的南区焚化炉代烧外县市一般事业废弃物,无异置小港人于死地。

她说,环保局以废弃物清理法指当地可以清除“辖区外废弃物”,又以环保署的行政命令说,如果焚化炉尚有余量时,可以收受一般事业废弃物,两件公文企图为南区焚化炉代烧外县市一般事业废弃物找到合理的依据。

陈丽娜说,数据显示南区焚化炉的戴奥辛排放是中区焚化炉的5倍;她说南区焚化炉设计兴建之初经过环评,也就是目前焚烧的垃圾都要依据当初环评办理,市府要依法行事,不能知法犯法,要钱不要命。

市府环保局长邹灿阳表示,为澎湖、云林等县市代烧一般事业废弃物也考量到南区焚化炉营运费不足,代烧一般事业废弃物年收入约新台币4000到6000万元,有助于改善营收。

陈菊允诺召集法制局检视南区焚化炉设置时的环评报告书,立即停止、不要污染。

前市府环保局长、现任副市长陈金德受访表示,环保局没有违法,是依据当时环评和环保署的行政解释办理。

环保局说,南区焚化炉环评是民国83年完成,市府依法焚烧废弃物,说明目前为外县市代烧废弃物是试办期,未来会视污染排放量和影响,再检讨续办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