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巨款入私囊 行为是否违法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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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8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姬承羲新泽西综合报导)“路不拾遗”自古以来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指的是不将别人遗失在路边的财物捡走,从中展现的是淳朴的民风和人们高尚的品行。而如果有人捡到不明财物后据为己有,这样的行为除了违背道德准则外,是否还涉及违法?近日,就有这么两名“幸运”的新泽西男子,在路边捡到了装有万元美钞的钱袋。
  
7月28日(星期二),在新泽西北部城镇Mahwah,两名运钞公司员工在往车辆上装载现金时,不慎将一个内有15万美元的袋子留在了路边。两人离开现场15分钟后才发现钱袋不见了,急忙折返,但在这过程中,钱袋已经被人捡走。碰巧的是,道路旁的一个监控摄像头将整个过程记录了下来:在运钞车离开10分钟后,一辆白色的箱型车(面包车)路过,两名男子将袋子取走后开车离去。
  
运钞公司员工在发现钱袋丢失后立即报警,其中一人由于精神太过崩溃而被救护车抬走。警方也随即开始追踪捡走钱袋的这两名男子。
  
由于涉及巨款,该事件在网路上引起了人们的热议。有网友在新泽西新闻网(nj.com)上说:“谁捡到就归谁。”“很多人都捡别人扔掉的东西来重复利用,这两人只是捡到了个大件的,中了头彩,如果称他们是小偷未免太严厉。”但也有网友不同意,表示:“尽管有人对被遗失和被丢弃的财物区分不清,但也总该有点常识,知道光天化日下拿走15万元恐怕是不行的。”更有网友表示:“这样的情形下,才能真正看出一个人真实的品行。”
  
尽管网路上争议不断,但警方对此事件有明确的解释。当地警长贝特利(James Batelli)表示,捡走钱袋而不归还的两人,他们的行为构成了机会犯罪(Crime of Opportunity)。占据他人遗失的财物,且数额如此巨大,已属盗窃,为二级犯罪。除非两人归还财物,否则将面临长达10年的监禁。
  
目前,警方已经通过大海捞针式的排查,找到了那辆白色箱型车,逮捕了其中一名男子,并且正在积极搜索另一名同伙。据警方透露,捡钱不还的这两名男子都有大量犯罪史,其中包括偷窃、私藏武器、骚扰、藏毒等等。
  
根据警方的调查记录,这两人在发现巨额现金前,正开着车沿街搜寻每个垃圾站,捡被丢弃的轮胎来做二手倒卖。两人在发现了15万美元现金后,不仅没有想归还失主,还急不可耐地在当天用现金购买了一辆价值超过4万美元的新车。◇

责任编辑:思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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