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

不可不知:被警察路边截停时的权利

【大纪元2015年08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冯承业新泽西编译报导)近日,Raway的一位名叫里加(Fortunato Riga)的居民在Clark镇的公路上被警察截停时,因为有过30多次的违反交规记录,里加拒绝出示驾照,里加61岁的母亲与警察发生肢体冲突并倒地受伤。目前这对母子被检方起诉。

  

在新泽西公路上被警察截停后,司机到底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此问题,罗格斯大学法学院教授托马斯(George C. Thomas)和西东大学(Seton Hall University)法学院教授康韦尔(Kip Cornwell)接受了《明星纪事报》的采访。

  

问:如果理由充分,司机是否可以不理睬警察要求停车的信号?

康韦尔:不可以。即使司机生病或者车上有即将临盆的孕妇,司机也应该立马停车。因为驾驶员可能有合理的理由,但警察当时并不知道。

  

问:警察截停司机时,有明确的法律标准吗?

托马斯:在新泽西,警员必须有所谓的“合理怀疑”(Reasonable Suspicion)才能在公路上截停车辆。

  

问:当警察要求后,司机必须要出示驾照吗?

康韦尔:是的。未能出示身份证件,可以构成另一件交通违规。

  

问:警察能要求司机坐到警车里面吗?

康韦尔:可以。但警察如果强行坐到你的车里面,属于违规,因为可能侵犯了你的隐私权。

  

问:如果警察要求搜车,必须得同意吗?

托马斯:在2002年,新泽西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中,法官判定,警方必须有“合理和明确的怀疑”(Reasonable ,Articulable Suspicion)才能搜车。如果仅仅是因为司机显得紧张,不能构成搜车的理由。

  

问:能和警察顶嘴吗?

康韦尔:如果没有进行人身威胁,仅仅是语气不友好的顶嘴,本身并不违法,但我不建议这么做。◇

责任编辑:思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