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正人自扬正气

——中共印发《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感言

作者:陈达

人气 7

【大纪元2016年10月12日讯】
防止刑讯逼供,咨询文件探风。
只是出口成谎,人们不再上当。
恐怖逼供习惯,何谈防止出现?
明知没人相信,咋还如此逗闷?
因它从来如是,不骗不会说事。
逼供老在严禁,一再再三重申。
井冈山到延安,历次运动总喊。
文斗不要武斗,高调文革血稠。
八千万冤坟茔,多少倒毙酷刑?
行恶真做不说,说不往往实做。
掩盖逼供真相,复用刑讯遮挡。
迫害大法法徒,酷刑都嫌不足。
崛起活摘产业,尸展竟也想热。
眼下尚未停止,言防岂非掩饰?
党话真得反听,不然必定被蒙。
担心难以落实,思路或入坑池。
中共又捣此鬼,临死骗人作陪。
诱人再生幻想,当其还可改良。
邪灵本性不改,万死难还血债。
早就无可救要,天谴说到就到。
当然天灭中共,自有安排其中。
但那全为灭其,这棋心宜有底。
除恶天图救善,此供行善方便。
世非邪恶领地,正人自扬正气。
邪恶本质认清,天下大势看明。
好人抓紧三退,可别错过空悔。
有良打手住手,反戈赎罪回走。
归正向善醒悟,自省脱胎换骨。
恢复自尊勇气,喜迎新天新地。

注:据大纪元2016年10月11日讯,被称为“两高三部”的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这中共司法体系的五个部门,周一(10日)分别印发咨询文件《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明确规定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早在2010年,这五部门亦曾发文规定,刑讯逼供中的证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维权律师指出,只要司法不独立,这些规定就形同虚设。

责任编辑:高义

相关新闻
代理法轮功学员案 律师告天津法官违法
“709”案家属律师向最高检递控告书遭拒
颜雪明:雷洋案挑战的是人类良知的底线
17年来发生在大陆孕妇身上的悲剧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