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台艺人秦伟涉性侵8女 遭10罪起诉求刑41年

台北地检署侦办艺人秦伟性侵案,检方认定秦伟涉犯强制性交罪7次、强制性交未遂罪3次,其中还有被害人未成年,建请法院加重其刑,10罪共量处49年有期徒刑。(大纪元图库)

【大纪元2016年11月04日讯】台北地检署侦办艺人秦伟性侵案,11月4日上午侦结;检方认定秦伟涉犯性侵8女,强制性交罪7次、强制性交未遂罪3次,其中还有2名被害人未成年,建请法院加重其刑,10罪共量处41年有期徒刑。

台湾艺人秦伟涉性侵事件,知名造型师“滨小步”和一名受害人施姓女子,7月6日到台北地检署控告秦伟涉嫌强制性交,滨小步强调,她愿意接受测谎,证明自己惨遭秦伟性侵,也要求检察官传唤秦伟测谎,厘清真相。

“滨小步”指控秦伟“半骗半强迫”性侵,秦伟面对指控回应是“两情相悦”,陆续又有多位受害女性也泪崩控诉。秦伟还被爆料对“艺人之家”的教友下手,教会执事宋逸民表示,他是事件主角,除了他,任何人说都没用,只有靠他自己出来面对了。

秦伟为此曾在7月间出面开记者会,强调“我没有性侵,也没有利用教会长辈诈财”,痛哭表示,为自己的感情偏差行为道歉。检警在8月初发动搜索秦伟公司、住处,讯问后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谕令以新台币50万元交保,秦伟当时面对媒体否认性侵或骗财骗色。

检方表示,秦伟为演艺人员,并担任公司负责人,在工作及生活上屡有结识女性之机会,于民国86(1997)年间,因参与综艺节目演出时遭火纹身,经医护人员及个人长期努力,治疗及复健状况良好,日后屡以此经验参与或举办公益活动,给予外界积极正面之形象。

检方说,但秦伟并未因外界对其肯定而尊重他人,反心怀歹念,挟其正面形象及可能另非从事演艺工作之人产生崇拜、憧憬心理之艺人身份,强行违反8名被害人意愿,对与渠等性交或企图性交而未遂,其中甚至包含2名未成年少女。

责任编辑: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