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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加强对口腔癌危险群健康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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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7日讯】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口腔健康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加强对口腔癌高危险群口腔健康的宣导,并明订卫福部应每6年提出国民口腔健康状况调查及研究报告。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口腔健康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新增口腔癌高危险群至地方政府加强推展口腔保健措施及口腔危害因子防制的对象中,加强口腔健康宣导,促进及维护国人的口腔健康。

草案也明订,卫福部应对口腔癌高危险群提供具成本效益的口腔癌筛检服务,劳动部则应于办理劳工检查时协助推行。

提案的民进党立委吴玉琴表示,台湾长期重视儿童的牙齿,有系统的在规划,但对其他族群的规划则较为不足,这次特别希望强调口腔癌,特别是针对咀嚼槟榔、吸烟等口腔癌高危险群,应该要提早提醒他去做口腔癌的筛检。

吴玉琴指出,去年国人十大癌症死亡率中,口腔癌为第5名,口腔癌历年死亡人数从1986年的423人,攀升至2007年的2312人,历年死因顺位也从1986年的11位,至2007年的第6位,显见口腔癌对国人影响遽增,相应之口腔健康政策之拟订和落实刻不容缓。

因此草案明订,将口腔健康危害因子之调查、研究及防制政策,以及口腔健康与全身健康之相关性研究,新增至政府推行的口腔疾病预防及保健工作中。卫福部应每6年提出国民口腔健康状况调查及研究报告,并对外公布,作为口腔健康促进工作的参考。

吴玉琴表示,口腔健康法这部法没有罚则,完全是宣誓性,代表卫福部未来怎么样去做,如何针对口腔癌高危险族群作一些相关的防护及健检。(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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