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师专栏】中国公民的十年签证作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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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11日讯】最近有人问,根据一个什么新的EVUS规定,美国批给中国大陆公民的十年签证是不是要作废了?答案是否定的,但这个新的规定一定要遵守,否则即使有十年签证,也不能入境美国。那么这个EVUS是个什么东西呢?它的英文是Electronic Visa Update System。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与边境保护署(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的新规定,所有十年有效期B1/B2、B1或B2签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以英文填写EVUS的资讯,即将申请到这些类签证的中国大陆公民在入境美国前,也必须填写这些资讯,而且每两年必须更新一次;如不遵守EVUS规定,则入境时可能不让入境,其进入美国的旅行计划可能会被延迟。而要登记或更新的资讯包括哪些呢?主要包含您的姓名、出生日期和护照、其他个人资料和工作资讯。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新的规定,而是在中美两国关于互惠签发十年探亲旅游或商务考察签证时就已经定下来的协定内容。2014年11月,中美达成协议,互为对方商务、旅游人员颁发10年多次签证。这个新的EVUS规定并不是说美国批给中国大陆公民的十年签证就要作废了。它只是更有效地提醒您进入美国时确保资讯正确和及时更新,因为您的姓名、出生日期和护照、其他个人资料和工作资讯需要及时更新,特别是一些临时性的个人资讯可能总在改变。如不及时更新,入境美国时如果您的回答和您几年前签证时所述不同,则有可能落下个欺诈罪名而被原机遣返,几年不得入境美国。虽然这个规定目前只是针对中国大陆游客,但是美国政府也计划逐步扩展到其他国家公民所持的类似签证。此外,中国政府对签发给美国公民的类似签证也可能启动类似要求,以显示协定的对等性。

那么这个新的规定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呢?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署(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的要求,从2016年11月开始,这个新的EVUS规定将正式启用。到时候,已经获得十年有效期B1/B2、B1或B2签证的中国公民必须登录EVUS的网站以英文填写EVUS的资讯。每次填写的资讯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后需要再次登录更新,才可使得十年有效期B1/B2、B1或B2签证继续生效。在您每次登记和更新资讯后的两年有效期内,如果您的签证或者护照两者中有任何一个过期,EVUS登记的资讯便失效,如果您的两年期登记已过期,或者更换新护照、新签证时,您则需要更新EVUS资讯才可入境美国。如果您不会英文,怎么登录并注册或更新您的资讯呢?请放心,您不需要本人登录和更新,只要把您的有关资讯真实和准确无误地告诉能够说明您的人,比如您的家人、移民律师等等,就可以了,但是您必须保证资讯准确。

也许有人会说,虽然我是持有十年签证的中国大陆公民,但是我如果不是直接从中国大陆出发入境美国,就可以不受这个规定限制吧。错。根据这个规定,只要您是中国公民,无论您当前居住地在何处、也不管您准备从哪里出发入境美国,都必须在EVUS登记和更新您的个人资讯。

所以,这个新的EVUS规定,并不是说您已获得的十年期的B1/B2、B1或B2签证就作废了;您的签证仍然有效,而且如果您在2016年11月以前入境美国,仍然不需填写网上的EVUS表格。这是因为,EVUS系统在2016年11月以后才开始运作,而且EVUS登记和申请签证是不同的程式。如果您是2016年11月后获得十年美签的,就必须先行登录EVUS登记,才可使用签证入境美国。美国国土安全部网站近期公布的这个新的EVUS规定,并不是说中美10年签证的长期签证互惠协定作废,也不要求重新申请签证,更不影响签证有效期;有了签证的,您也不需要在去美国驻外使领馆补办什么手续。

最后请注意:所有持有其他类别有效签证的旅客可正常前往美国,不会受到EVUS启用日期的影响。也不需要在EVUS系统登记。另外,十年有效期的B1/B2、B1或B2签证不是说您入境美国后就可以一口气连续逗留十年,而是说您的这个签证供您可以十年期内多次入境美国,不需要每次来美国前都去签证。每次入境时移民官一般都会给予您6个月的准许逗留期,但是您可别真的逗留6个月,就是3个月也最好不要,通常两个月左右是可以容忍的;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就可能下次不让入境。

【编者注】田方中律师出人意料的办案通过率和胜诉记录归功于他的知识、素养、技能、经验和责任心。他拥有极为丰富的全美各地上庭经验,同时精通于撰写各类上诉状,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田律师拥有美国法学博士学位、英美文学本科和硕士学位及电脑方面硕士学位,曾任大学英语教师。他为人热情、责任感强,极具亲和力。他视客户如家人,把客户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急客户所急,忧客户之所忧,乐客户之所乐。如有疑问,请联系田律师楼。达拉斯:11333 North Central Expy, Suite 201, Dallas, TX 75243;电话:(972)-978-2961;传真:(817)-977-6831。休斯顿:6161 Savoy Dr., Suite 400, Houston, TX 77036;电话:(713)-559-2078, (832)-789-1997。网站:www.tianlawoffice.com;电邮:alextianattorney@gmail.com。

责任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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