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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重罚台兆丰银行 立委要金管会专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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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20日讯】台湾兆丰银纽约分行涉及违反美国银行保密法及反洗钱法遭重罚1.8亿美元,之前中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也曾因类似情况遭到重罚。兆丰金控为台资银行首家遭美国重罚者,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8月20日表示,将要求金管会专案报告。

据中央社报导,兆丰金控旗下兆丰银纽约分行违反美国防制洗钱机制,遭重罚1.8亿美元、约新台币57亿元,将在10天内缴交,影响每股获利逾0.4元。依兆丰银纽约分行平均年获利2,500万美元,需逾7年才赚得回来。

中华民国金管会副主委桂先农表示,根据国际洗钱防制规定,若金融交易过程中疑似洗钱时,银行应向当地洗钱防制中心提出申报,由于兆丰银行纽约分行未依规定提出申报,因此遭重罚。但桂先农也强调,兆丰银行未涉及洗钱,此外,台湾在洗钱防制也适用国际的48项建议,且结汇金额超过新台币50万元须向央行申报。

黄国昌今天在脸书发文表示,兆丰银行纽约分行此次的重大违规事件,不但显示其内控机制与管理阶层之重大缺失,更突显金管会不论在“银行金融的监理管理密度”上,还是在“违反法规的裁罚”上,均存在严重的不足,简直是放任银行在乱搞。

他指出,这个事件的处理,已绝非金管会昨(19日)晚发出的六点声明可蒙混过关;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开议后的第一个工作,就是要求金管会针对此事,立即进行专案报告。

同时,为了确保未来类似事件不能发生之外,黄国昌说,将会严格要求金管会针对此事的损失,向所有相关人员究责与求偿,决不能用纳税人的血汗钱。

兆丰银违美反洗钱法 DFS:3大缺失

纽约州金融服务署(DFS)裁罚兆丰银行1.8亿美元,点出3大调查缺失。首先,不管是兆丰银总行负责银行保密法及反洗钱法(BSA/AML)的法令遵循人员,或纽约分行法令遵循主管(CCO),欠缺了解美国金融法规。

同时分行法令遵循主管既负责业务还要进行监督,涉及利益冲突。另外,总行及分行人员未能定期检查或过滤监测可疑交易。这些可疑交易的中文文件也没有适时翻译成英文,无法让美方监管机关有效查核。

最后,纽约分行对持续不断的可疑交易,几乎没有提供有效指引,不符合法令遵守程序,更无法辨识国外分支银行是否存在适当反洗钱控管措施。

纽约州金融服务署强调,此一重罚凸显针对反恐、反洗钱,制定以风险为基础新规范的重要性。纽约州金融服务署将自2017年1月起开始实施新规定。

根据纽约州金融服务署与兆丰银签署的合意令(Consent Order),兆丰银必须在10天内就DFS选定人员,聘请独立顾问,调整纽约分行相关法规或程序纠正。另外,在30天内完成独立监测机制,在未来2年全面且有效检视分行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另就2012到2014年之间的交易,独立监测机制也必须让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OFAC)判定是否符合或违反相关规定,针对高风险顾客或交易的可疑行为是否适时辨识与申报。独立监测机制直接由纽约州金融服务署选定,并直接向DFS报告。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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