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劣质油案 涉案港商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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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04日讯】涉及2年前台湾劣质油案的1名香港商人及1名文职人员今天被香港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2014年,台湾爆发劣质油案,有人把劣质猪油充当可食用油,而这些劣质油来自香港。

香港当局经调查后,起诉涉案的出口商、“金宝运”公司董事江桂才,以及公司职员黎玉均,他们的罪名包括与英汇公证行串谋制造虚假文书,讹称猪油没受污染和适合食用。

但官方香港电台报导,区域法院裁定2人罪名不成立。

报导表示,区域法院法官宣判时说,虽然2人在事件中有嫌疑,但英汇公证行负责人无法确认伪造检验报告的指示来自2人。

在此之前,英汇公证行负责人已承认在事件中串谋制造假文书罪,被判入狱2年。(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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