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闻

北京校园欺凌案 五女生轻判原因引热议

【大纪元2017年1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报导)近期北京校园欺凌案中5名女生被判刑的案件,受到社会关注。日前,陆媒披露案情细节,法官自曝量刑从轻。民众呼吁严惩校园暴力。

据陆媒11月21日报导,该校园欺凌案中,5名女生分别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1个月不等。在法庭上,被告人中4位女生一直低着头落泪,还有1位走出审判庭之后,哼着小曲就走了。

校园欺凌案发生在今年2月28日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之间,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女学生朱某等5名女生在学校宿舍楼内,无故殴打、辱骂另两名女学生,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将视频在微信群内传播。

1名被欺凌女生当天先后被殴打了3次,1人衣服被脱光。家长看到女儿脸上和身上的伤口,选择了报案,诉诸法律。

报导称,校园欺凌案中5名女生是从轻减轻处罚。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肖志勇披露,量刑减轻的一个理由是被害者接受赔偿谅解了。

“获取了被害人的谅解”却受到网民质疑,有人说,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谅解呢?“我倒是想知道赔了多少钱?”

被告人“哼着小曲就走了”也引发网民热议。有人认为,“对这样恶意侮辱人格的行凶者,应该重判,不能只考虑肉体伤害,应该有精神伤害罪罚。”

有人说,“对比美国的无期徒刑和巨额罚款,如果只是美国的一半,我想不会在被判刑后,1人宣判后哼着歌走了,实在是太轻了,连社区做义工都没有,最轻应该去社区做3个月义工。”

“如果像美国那样判个终身监禁,你给我再装装坚强,宣判后唱歌?藐视法庭,追加100年,看看还有欺凌事件没?”

“犯罪不可怕,可怕的是漠视法律,可怕是人没了底线。因为心情不爽就随意打人泄愤,受伤害的人是一辈子的痛。所以犯罪者应该得到重判,十一个月太轻了,难怪唱着歌离开。”

近年来大陆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发生,其中除了以多欺少的暴力围殴,更有逼人吃垃圾、喝尿,甚至脱光衣服等各种羞辱,很多超出了公众的心里底线,越来越多的人思考,为什么现在的孩子变的如此暴力,肆意滋生的校园欺凌竟如何制止?

教育界人士普遍认为,校园欺凌事件不是一个独立的事件,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收到来自社会、家庭和校园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

原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李元华认为,学校是社会的缩影,而校园暴力也是社会暴力文化的缩影。

他说:“今天中国大陆的整个社会,实际上就是一个不讲法制,讲强权来统治的一个社会,或者说是专制集权的社会。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暴力的倾向,那么散发到校园里面,影响到青少年,就是在校园里面,他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都采取以暴易暴或者以强凌弱的方式来解决。”

大陆中学教师王静怡认为:“社会上传递出来的东西呢?天天看电视传递出来的信息呢?黄、赌、毒还是在传递着。道德的养成,那不是一天能养出来的,这是一个全社会的人心归正。”只有传统文化中的真诚、善良、忍让和尊重,才能让人的道德重新回归,才能化解充满社会和校园的戾气。#

责任编辑:李穹